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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那是初二。
2003年的夏天,在学校附近一个地下市场里。
因为在地下,而且市场里面卖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的都有,所以市场里有着经年不散的潮气和霉味。
就在这个地下市场的入口处,有一个书摊,那里的书也泛着潮气,但是接近入口,所以书的纸张并没有因受潮而变质。
但由于租金的原因,这里的书一般能达到6或7折左右,相对于那时候的新华书店和智胜书店,这里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
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当时是随手翻开的一本,但翻开后的几分钟内,我就急急忙忙翻到书的封底,我要看一下价格。
这本书里面收录了柯南·道尔的四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是第一部。
当时的我,还没有上过网吧,电视台也仅仅知道中央台和地方台,倒是广播听过4、5个频道,但总归对这个世界我是无知的,对于文学殿堂中的各类名著我是盲目的。
回到家我自然是迫不及待地看起来,《血字的研究》,我仅仅花了不到2个小时就看完了——现在想来,当时似乎看得很慢,但却格外的细致。
而且实际上,当时的我已经全身心投入其中,根本无视外界的一切,时间长短并没有意义,唯一有意义的是读书的那种快感。
那是我第一次对侦探、推理、破案一类的小说产生了一种难以言状的感觉,那种感觉仿佛自己终于找到了真爱一般。而其中福尔摩斯的演绎法更是让我惊呆不已,我从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能够凭借“看一眼”,便推测出前因后果。
开篇引自小说里的报纸上《生活宝鉴》的文字便让当时的我震惊不已,那一段的文字提炼出来的话,意思就是说:“若一个人善于观察、精通演绎法,那么只要他深入研究他所接触的事情,他便可以见微知著、未卜先知。”
华生刚见到这篇报纸上的文章时候,指责这篇文章是异想天开,但是随即福尔摩斯便给他好好上了一课——这是我多年来记忆最深刻的地方,因为这是柯南·道尔在书中设下的第一个谜题:福尔摩斯如何在看了华生这个陌生人一眼后,就知道他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虽然华生在听到福尔摩斯的解释后,表现出来了“不过如此”的心态,但是我却深深地迷恋其中。我的确也试过提高一下自己的观察力,看看能不能像福尔摩斯一样熟练使用演绎法,然而事与愿违,我并没有修炼出来哪怕福尔摩斯千分之一的能力。
但我很快就释然了,因为我并不想当侦探或是警察,我只是乐忠看这一类的小说。
没错就是这本书,在我还算年少的心灵里,埋下了一颗茁壮的种子,从此生根发芽,让我在后续的二十年来不断地看各种侦探类的小说、电影、电视剧。
期间我也的确被各种各样的诡计震撼过,但是每一次都没有最初看《血字的研究》来的那么强烈。
多年之后,我再看《血字的研究》,虽然仍旧看的津津有味,但是以现在的阅历和心态,这个故事似乎有些简单和直接,而且也显得稍稍“落伍”了。
但我仍旧感激我曾经在年少的时候遇见了他,他给我这么多年平常的生活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的生活充满了伦敦街头的冒险、正义与邪恶的交锋,而在这些精彩的陪伴下,虽然生活依旧平淡,但我的精神世界却格外丰富。
《血字的研究》
(推理/【英】阿瑟·柯南·道尔/1887)
这是福尔摩斯和华生的首次登场:在阿富汗服役过的华生因伤返回英国,在朋友的介绍下与福尔摩斯相识,并在贝克街221B合租了一栋公寓,传奇的侦探故事从此拉开序幕!
小说在对演绎法简单介绍后,立刻开始了福尔摩斯第一案。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福尔摩斯、华生及伦敦警视厅的两位警官一同前往勘察现场。福尔摩斯通过敏锐的观察和演绎法的推理,迅速判断出死者死因为服毒并且系仇杀或情杀,同时推理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习惯及职业。就在福尔摩斯等人继续跟进的时候,死者的秘书兼同伴也死了,并且是被同一凶手用刀刺入心脏而亡。福尔摩斯用凶手丢失的金戒指做圈套引诱凶手,却没有成功;再次设计让马夫帮忙搬行李,才终于抓住凶手——一位名叫候波的美国车夫。候波向福尔摩斯等人讲述了他的故事:他爱过的那个女孩及她的父亲在沙漠中被摩门教救起,从此跟随在他们身边。后来两个摩门教长老的儿子(那两个死者)强娶了那个女孩,并杀死了女孩的父亲,而后女孩也郁郁而终。从此,候波踏上了复仇之路,他和两个摩门教长老的儿子上演了一场长达十几年的追逐游戏。在这之中,候波得了血管瘤,不过他在伦敦终于抓住了他们的破绽,完成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