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夸张,这真的是一次细思极恐的阳台夜惊魂。
“啊!!!”…………“啪!”
就在刚刚,阳台传来这一声让人血液瞬间冰凉的惊叫,然后是13层的楼下传来的一声清脆的破裂声。
我心想,坏了,可能是高空坠物,可千万别出事啊!
果然,Summer脸色苍白,惊慌失措地从阳台跑过来,说:“不好了不好了!放在阳台的扫把掉下楼了!”
我顾不上指责她的不小心,穿上衣服套上拖鞋,边跑边说:“别慌,我先下去看看!”
我家阳台垂直向下,是小区里某个人迹罕至的角落。我心想,这地方毕竟人少,应该问题不大。但是,高空坠物可不是小事,更何况现在掉下去的是一把扫把!要知道,一个小石子从高空跌落,就已经足够致命了。
我不敢怠慢,急急忙忙跑到“案发”地点,环顾四周,发现四下无人,顿时送松了一口气。仔细勘察后,我发现家里那把扫把,现在已经折成几块,横七竖八地散落在绿化植物里头。没有人受伤,真是万幸啊!
顾不上收拾战场,我立即给Summer同学发了信息:放心,平安。
回到家,Summer同学脱口而出:“吓死我了。差点以为我要犯上‘过失致人死亡罪’呢。”我好笑地说:“您果然是专业的。”
这次真的是万幸,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损害,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其实,我们平日里没少看小区里贴的公益广告,也常常小心谨慎地摆放阳台杂物,更何况两人都是法学出身,所以我们自认为防范意识已经足够了。没想到竟然还是出了这么一次惊心动魄的事故。
好在,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这下可真的要慎之又慎了,千万不能再有下一次了,毕竟运气这种东西,真的不是天天有。加强防范才是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啊。
其实,尽管大家在常识和社会公德上,对防范高空坠物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但我们还是有必要跟大家普及一下法律上的一点认知:
1.从刑法的角度看,高空坠物如果对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很可能被认定过失类犯罪,如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
2.从民事的角度来看,就算没有严重到被定罪量刑的程度,也很可能因为构成民事侵权而被判决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是每一个家庭应当做的事情。
社区安全,人人有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