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来的爱情
文/付朝兰
对于目前的离婚率来讲,应该是这些离婚男女没有在婚后继续“挣”的爱情。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对走进婚姻殿堂以后的情侣,认为爱情有了结婚证的保护,就等于爱情有了保险,往后的生活琐事所发生的灾祸都由婚姻这个保险公司来负责或承担损失。也就是说,走进婚姻殿堂以后的男女双方不再继续去“挣”得爱情,而把对方的付出或正付出的爱“该着”。
正因为这份“该着”,让一个情感生活中的人,只消耗而不储存是特别危险的。能量耗尽,就没有了一味地付出,所以家庭矛盾就来了。
好的婚姻不仅要有价值,还要有质量,想要有价值,有质量就要在情感方面主动“挣”来。“挣”的过程是成长,成熟,纯化的过程,也是辛勤和真诚付出的过程。
婚姻成功的决定因素,首先理智地选择一位具有大量美德的恋爱对象;其次是婚前无肉体接触的纯情恋爱;再其次是这个人相貌不一定特殊出众,但是他(她)要具备一颗让你时刻上进的心。
所有能维持到最后的婚姻,都是双方不断“挣”,才得来的。任何一个认为自己优秀,任意挥霍,把爱从主体变为客体,只知道开销,不知道去“挣”,那么他(她)和另一半的关系就成了恶性循环,最后只能分道扬镳。
就如著名作家狄更斯,他刚结婚时把他的妻子称为自己“更好的那一半”,20多年后,他的名望招来无数年轻美貌女子的爱慕,他眼中的妻子便是一个“无形无状”的“东西”了。那个曾经“更好的那一半”在多年后成了“无感觉,怨恨,怠倦的_近乎无人味的”女子。
这或许因为狄更斯婚后名望直线上升,他轻易地就从爱的主体变成客体。挥霍妻子对他的爱,只开销不去“挣”。他认为爱可以信手拈来,用不着去“挣”得。所以他没有得到殷实,纯正的爱情。是因为他被爱宠坏了,被不劳而获的恋慕弄得残废了,失去了“挣”得爱的能力。
名人尚且如此,我们普通人更要去“挣”得爱情,这样的婚姻才会持久。愿每一个人都是会“挣”得爱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