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业以前学习法条都是机械的记忆,并不能理解,有时读完也是读个寂寞,没啥感觉,遇到时联系不上,也用不上,感觉枯燥无味,也都是假装在努力,做无用功。而今学习法条,已经学会问为什么?学会和实务联系起来,思考如何用,如果案件中用到该如何怎么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也大不一样。
学习又不能一口吃个胖子,最基础的东西如果都不会,高深的更是一知半解,所以不应该轻视法条的学习,当然如果光学习法条,固然成不了气候,毕竟已经是律师了,不能只想学生时代一样思考问题,这就必须同步研究案例了,研究案例最好的方法是有目的的,比如常见的案件类型,或者专研某一行业的案件,为成为行业律师打基础,诚然这是一个建积累池的过程,要有规划。研究案例,也在形成思维,比如如何把案例用通俗的语言讲出来,讲得有趣,形象生动,让别人一听就懂,这同样也是对自己语言归纳和再造能力的考验。归纳之后,形成文字,写作就得到了锻炼,然后要做的就是把他讲出来,面对镜头,就像给人讲一样,一个一个案例的讲,一个一个案例的来。
有说有笑,有写有乐,量的积累,总结提升,何愁不封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