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心理咨询协会郭亚婵坚持分享第75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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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案研讨会议讨论大纲
De Jong与Berg建议用以下大纲作为个案研讨会议的方向:首先,请提案者简短描述希望从此个案研讨中有所收获之处,或描述其认为所谓有效能的咨询结果为何;再请提案者简短叙述当事人如何进入了此服务系统。之后,再询问提案者以下问题:(刘友龙简易版问题大纲)
(1)当事人希望有哪些帮助?
(2)当事人会认为对他已经有哪些帮助?
(3)怎么对他有这些帮助的?
(4)接下来做些什么会有更多的帮助?
(5)如果做了可能有那些帮助?
Insoo(2006)特别强调个案研讨会议要特别注意的重要原则包括:
1,对当事人而言“谁”和“什么”是重要的,并运用这项信息与当事人连结。
2,当事人可能会“想要的”是什么?
3,当事人是否“能够”且
“愿意”去付出?
4,和当事人讨论从“已经知道该如何做”中,选择简单且容易的一小步开始。
5,当事人的计划中“实际完成的”部分是什么?
6,回顾并重新评估“下一小步”是什么?
7,不断重复,直到当事人认为情况已经好到足以结束。
8,所有的成就都归功于当事人。
Kremsdorf等人将他们的会议称为:“复原导向/焦点解决个案会议”。其主要讨论大纲摘要如下:
1,初始的个案讨论
——简要地描述提出此案例之缘由。
——当事人所认为的复原目标是什么?
——到目前为止,什么是已经有帮助的?
——当事人有哪些优势、资源和应对技巧,能帮助他面对现在的挑战?
2,介入计划
——这当事人是否有任何需要关心其安全性的注意事项?
——从当事人的观点而言,目前有什么策略是可以帮助其达成目标的?
——有没有任何人有其他的想法,是有助于帮助当事人的复原,如:建立希望、增加其与同事或周边资源的参与互动?
——从长远来看,哪些步骤是当事人在达成复原之前的必经步骤?(例如:不再需要专业的心理健康照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