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三端之妙,莫先乎用笔;六艺之奥,莫重乎银钩。文字的一笔一划都是先人的智慧结晶,文字的一撇一捺都是源自内心的流动。
忘记了是什么时候,我第一次拿起了笔,看着姐姐哥哥纸在上书写的横竖撇那,情不自禁地也开始了书写。不过我那时候握笔的手颤颤巍巍的,一横写的歪七扭八,写了很久也有些急躁,便不再追求好看只追求快速。这也导致我后面书写的惨淡。
小学的时候我的字更是惨不忍睹,好几次老师都伤透脑筋,不过我却不在意。到了五年级,老师需要全班同学写一篇作文,我有些激动但是因为书写问题我知道自己是没有了希望了。但是当看到了那篇作文题目我却是愣了,题目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好朋友不多,只有寥寥三人,我看了同桌,没错他是其中之一。我稍微瞄了他的作文一眼,看着那迷迷糊糊如蚂蚁一般的字,我确定他是在写我。那时候我就有种要把字写好的信念。
但是把字写好谈何容易,有时候我能写的好看些那也是归功于笔尖的细小,甚至因为手的颤抖就算笔细也没用。
我拿起笔,看着白纸,微微吸了口气,屏息凝神,注意力全都在这纸上。径直拿起笔写了开头,手没有颤抖,字方方正正没有超格也没有太小,顺着这个接着写下去我发现其实没什么。我嘴里吐出一口气,微微走了一下神,手竟然开始微微一颤。我的心那一刻咯噔一跳,那个字不出所料的,就像是一只小精灵跳出了格子。我有些急躁地想要直接用笔涂抹掉,但是一阵微风吹过,我又吐了一口气,拿起旁边的涂改带开始认真的涂抹,而不是乱画一通。
作文不长只有六百字,我写的很慢,一笔一划没有丝毫松懈。时间一点点的流逝,不知不觉中我又一次放松下来,但那时候好像有人封闭了我的五感,没有丝毫杂念。
下课的铃声敲响了,那时候我才幡然醒悟,低头看了眼手中的白纸,那里已经多出了几百个方方正正的大字。
那是我第一次如此平静地写字,不由得让我有些骄傲。但是现在拿起笔,我却再也没有那时的随意,心中的事情太多,下笔之时犹如千斤重担,写完后却是寥寥草草。就算有时写的完美但是心中依旧无法平静,就像是年轻人的热血,无法静心,抑制过后却是得不偿失。回头看看四周,到底有几个人能静下心来?或许只有看淡人生的老者和无忧无虑的小孩才有这样的意境吧。
林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