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要工作?
“为了赚钱。”这种回答,在曾经的某个年代是会受到鄙视的,然而今天它终于“扬眉吐气”,挂在了这块土地上许多深信不疑并且无需再掩饰的脸上。不太清楚如此响亮的回答是不是数千年来的第一次,我们的古书似乎对此类小事不屑记载,但可以推测,以谋生为目的出卖劳动力的人在当时应该属于“下等人”,而且还有个很文明的词“劳力者”,用来与“劳心者”相对。劳心者不会说出为谋生而工作的话,然而他们无非是高等一点儿的劳动者,劳心者工作的动因常常比较冠冕堂皇。后来,旧世界被砸碎了,劳动终于成为了光荣的代名词,劳动的意义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高尚的情操鼓舞着年轻的心,共同的理想如此崇高,个人的任何遐想或追问都会显得卑微渺小。
然而,无论工作是为了金钱还是为了伟大的集体主义理想,无论是卑微还是高尚,都无法解释另外一些人的工作动机,比如写《红楼梦》的曹雪芹,比如在乡间画画在自己的小屋子里疯狂思考的梵高,比如扯着一根线在雨中狂奔的富兰克林,比如在小桌子上写写算算的爱因斯坦,再比如各式各样的志愿者......很显然,吸引他们工作——而且是如此投入地工作的——不是金钱,也不是某种人类的共同事业的崇高理想,那么他们是为什么在工作呢?他们的工作又是什么呢?他们当中的有些人在某些人眼里仍是“不务正业”,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上级更别说下级,这怎么能叫作工作呢?那么,工作又是什么呢?
什么是工作?
汉语词典里将工作解释为“做事”,“职业”。可见,工作这个词在汉语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工作泛指投入时间精力让某事情达成的任何行为,而狭义的工作则仅限于个人服务社会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行为。如果希望理解上面所例举的一些人的工作和他们的工作动机,狭义的工作大概是不适用的,因为他们的工作显然不一定是其主要生活来源,因此,我们这里只采用汉语中“工作”一词的广义定义。
工作的动机
与任何动机一样,工作的动机也分为内在的和外在的两种。前面提到的两个动机,就属于外在的动机:赚钱是受外在环境逼迫的生存需求;伟大的主义,是习得的思想,但是,当这个思想变成信仰真实存在于人的心中的时候,它会演变成工作的内在动机。内在动机是种心理需求,是一种更接近人性的力量的驱动,有时甚至会体现为“仿佛听到神的召唤”。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对大多数人来说,工作的意义远远不只是一种生活的必需,而更是一种心理的满足。
仅管在历史上,工作常常与奴役和惩罚相关联,Leonard R. Sayles在"Why people work" 一文中指出,当代的许多心理学家及行为科学家已经确认,工作对人类是有积极作用的,它能带给人幸福感和成就感,是一个人身份的构件,是创造力的源泉。工作应该是利用自己的技能去生产一个新的事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哪怕没有明显的结果,人们也还会由衷产生一种成就感、自豪感,而这些心理上的满足反过来又会滋养心灵。 因此,他指出,工作不应该是种负担,而是一个能够让人实现自我潜能的机会。
既然工作对人类来说如此美妙和重要,而现实生活中却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厌恶工作,抱怨工作呢?作家Barry Schwartz给出了一个很独特的解释,他认为现代人厌恶工作的根由要归咎于工业革命鼻祖亚当史密斯的人性论。亚当史密斯认为人生性懒惰,必须有外在价值的驱动他们才能做事情,而这些驱动手段就是奖励、报酬,即工资。基于这种思想设计,现代工厂制度诞生并发展起来。这样一种从根本上否定人性中对工作的主动动机的理论,乃至由此而形成的主流工作体制,自然就堵死了其它工作动机存在的可能。
然而,无论学者们如何分析,现实毕竟是现实,现实是大多数人仍然在痛苦地工作着。在现实没有改变之前,人还要快乐地活着,怎么快乐地活着呢?分裂。是的,分裂或许是个好办法,这当然绝对不是指造成精神损伤的分裂,而是指从思想意识上,将混杂在一起的不同性质不同吸引力的工作捋清、分类,让归于尘土的归于尘土,让升入天堂的升入天堂。
工作的分类
工作还分不同种类吗?中文里的概念暂时还没有研究,但是英文中表示工作的词还真是不少,job, career, vocation, occupation......更有许多俚语在此就不提了。既然存在不同的词,就应该表示不同的意思。事实也是如此,《 Eat, Pray, Love》的作者Elizabeth M. Gilbert在一个演讲中精细生动地定义了job, career, vocation以及工作之余的hobby,然而区分同义词是一方面,这里面更有意义的是在区分之后对工作这件事的豁然开朗,或许它能为你提供一把通向在工作中快乐生活的钥匙,在企图让人不快乐地工作的现实制度中,找回工作的快乐。
Elizabeth是位作家,换句话说,作家是她的工作。那么这个工作对她是job, career, vocation还是hobby?在回答之前,先浏览一下Elizabeth从事写作的经历:
Elizabeth Gilbert,美国作家,童年生活在位于美国东海岸的一个农场里,童年的她就开始写作。大学里她主修了政治科学,本科毕业后,当过厨师、酒吧招待,餐馆服务员,杂志社的职员,而在此期间,她有七到十年的时间每天坚持写作,从未间断过,那段时间里,没有人关注她写什么,写作也没有给她带来收入。后来,她开始逐渐为一些报纸杂志撰稿,再后来出书、成名,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现在,她把全部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写作和出版当中。她说,她会一直写下去,直至停止呼吸。
问题:在Elizabeth的工作生涯中,无论她做过什么,写作这件事却是从童年一直陪伴她并且将直至终老的事情,这件事,是前面四个英文单词中的哪一个呢?
是hobby吗?Elizabeth在她的演讲里很坚定地说,不是。那么,让我们先来看hobby是什么?“An activity done regularly in one's leisure time for pleasure”,所谓在“leisure time”当中,就是工作之余;所谓的“for pleasure”,就是乐趣,所以hobby对应“业余爱好”是很恰当的。那么,Elizabeth难道不是在上学、工作之余写作过吗?可是她为什么不承认写作是她的业余爱好呢?Elizabeth解释道,一个人从事一项业余爱好,其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怡情悦性(Hobby is something that you do purely for pleasure),人们对它不赋予任何期望,它也不存在任何风险,更重要的是,没有人要求你非要有一个业余爱好不可,它仅仅是你主动从事的为生活增添情趣的活动。Elizabeth有很多业余爱好:种花,做饭,装修房子,然而写作绝对不在此列。因为写作对于她来说不是娱乐。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
是job总不会错吧?Elizabeth讲到,时而是,时而不是。这是什么意思?Job: a paid position of regular employment,也就是说,job是某个雇佣关系中的一份有劳动报酬的工作,汉语中的“职业”、“打工”或许可以借来用作对应词。Elizabeth讲到,在她默默写作近十年后,她开始为一些报刊杂志撰稿换得报酬,Elizabeth说此时写作就变成了job,她的一份职业,她打的一份工,然而除此之外的写作都不是这个性质的。此外,Elizabeth还提到了她从事过的另外一些职业:厨师、酒吧招待,餐馆服务员,杂志社的雇员。为杂志撰稿也在此列。很奇怪,为杂志撰稿是职业,写作本身为什么就不是了呢?Elizabeth为什么要这么泾渭分明地将它们区分开?为什么她不认真地做好这份工作,哪怕只是“打工”?
Elizabeth很清楚地表达了她对“职业”的认识:人为什么要从事一份用来换取报酬的工作?种种原因之外的一个根本原因是,人需要养活自己。只要你还想独立生存在这个物质世界里,就需要一份能赚钱养活自己的工作。所谓独立,就是你有能力自己支付生活必需品,有能力不成为他人的负担,不去期盼别人的救助,或者盼望被个甜蜜老男人保养,不必等待资助人、出版社的大驾光临。而一份基于雇佣合同的以劳动换取报酬的工作,就可以满足这一需求。对于一个从事创作的人来说,在一个雇佣关系中,你的艺术创造力未必一定会与你与之换取报酬的这件事情相关联,因此,如果你对二者混淆不清,试图兼而有之,大概率是注定要失败的无畏的消耗。而如果你将它们分开对待,事情就好办了。你只要做你该做的,然后拿钱走人。这无非是种交易。交易是正当的,没什么不好的。事实上,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从事艺术创作的人都在从事着一份甚至数份这样的工作。Elizabeth更近一步将这类工作与她的写作剥离:这种单纯为换取报酬而进行的工作有一点非常好,那就是它不必很棒很了不起,不必给你带来成就感,也不必让你感到非常愉快,它唯一的功能就是支付你报酬,仅此而已。它们不是你喜欢的,那又怎样,去做就好了(You go and do it)。然而尽管如此,做这种工作还是要有底线:如果你感觉它令你难以忍受,如果你感受到了它强烈的毒性,如果你感觉到你在因此而受虐,被操控,那就一定放弃。你总能找到一份好一些的。总之,最重要的是要记住,打工并不是需要你投入生活中的全部去做的事情,相反,你的生活却可以超越它,旁观它(Your life could be outside of that)。
如此潇洒的态度,其实全在于她心中有所爱——写作!问题还是没有答案,她心中的所爱究竟可以用哪个单词表示?不是hobby,不是job,那么肯定是career了。career——事业,听起来很严肃庄重。然而不幸的是,Elizabeth依旧说,不完全是。在她利用写作技能寻找一份职业换取报酬的时候,她就告诫自己,她所要的是一份职业(job),而不是一个事业(career),因为如果那样,她就会没有时间顾及属于自己的写作。我们来仔细看career这个词。Career:an occupation undertaken for a significant period of a person's life and with opportunities for progress.可见,career需要耗费生命中的一大段时间,并且应该有成就感。Elizabeth说,它是一个人热爱并愿意为之牺牲时间甚者健康和生命的工作。汉语的对应词“事业”里也隐约蕴含着“自我牺牲”的含义。事业与其他工作相比,有什么特点呢?首先,一份事业需要有成就,而且这种成就不单单是自己的认可,而且是他人的认可。其次,一个人的事业是无法与他终生相伴的,因为人的能力是有限,社会对一个人的认可也是有期限的,当这一切都凋零之后,事业也就随之告终了。最后,它是需要你消耗掉全部精力的事情,所以假如你正在从事一项你厌恶的事业,那将是件可怕的事。投身于一件你不爱的事业中去,只是无谓的消耗生命(you're just grinding yourself out for nothing)。而这也就是事业(career)与职业(job)之间的差别。一份职业如果你不爱它,没关系。然而一份事业如果你不爱它,则无异于自残。对于Elizabeth来说,当她必须将自己全部的工作时间投入到自己的作品当中,并且必须要为自己的作品关照别人的想法,关照一些为了维持事业成长与发展所必需的人际关系,社会形象时,写作就变成了她的事业,而这也是她正在做的事。
现在,只剩下vocation一个词了,Elizabeth心中的至爱也只能是它了。没错,就是它。Vocation: a strong feeling of suitability for a particular career or occupation,它的拉丁词源的含义是“召唤”。Elizabeth如是描述:vocation是一种召唤,是上天的邀请,是一个发自宇宙的声音在你耳边说,“我希望你做这件事”(A vocation is a calling. A vocation is a divine invitation. A vocation is the voice of the universe in your ear saying I want you to do this thing.)近似于汉语里的“神谕”,或者“使命感”,更能与工作的概念搭配。Elizabeth认为它是一个人的所能达到的最高追求。它的独特之处在于,没有人能把它从你身边拿走,因为它不是别人给予你的。在那段大约持续了十年的时间里,写作是她自己的事情,没有人关注,那也不是她谋生的途径,然而她始终在自己卧室的小桌子前天天写作,那种动力是仿佛来来自尘世之外的力量的召唤,一种发自内在的需要:她需要留下一些印记在这个世界上,留下她的手印在自己生命的墙上。这种神圣的感召,有些人很幸运地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然而大多数人却需要努力寻找。不是没有,只是没找到。一个人自觉的使命可以成为她/他的事业,但是事业不等同于她/他的使命感,因为在有生之年,前者会消失,而后者不会。观众们有一天也许会不再喜欢Elizabeth的书,出版业也许会消失,然而,她内心里来自宇宙深处的召唤不会随之而消失,它会陪伴她直到生命的终结。
“如果有一天我的事业完结了”,Elizabeth潇洒地大笑道,“我会再去找份职业,哈哈哈!”她说只要能够坐在卧室的书桌前让文字在指尖流淌,就足够幸福快乐充实了,而别人的关注,或者来或者不来,与她无关。
Elizabeth通过她的自身经历,帮助我们将业余爱好(hobby),职业(job),事业(career),使命(vocation)这四个概念捋清楚了,但不知我们的人生道路上是否也洒满了清晨的阳光,雾霭散开,你的心情轻松愉快?
在上面的这四个概念中,有两个是必须有的,两个是可有可无的。各自是哪两个?你应该能猜到。
生而为人,工作不仅是生存的必需,而且是生命的快乐之源,假如你听到了那道“神谕”。没有听到的,继续洗耳聆听。听到的要悉心呵护这眼快乐之泉,在世界尚未搭建起能让所有人尽情发挥其潜能的机制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