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颇多诱惑,既有金钱、利益、快感上的诱惑,又有精神层次、观念上的诱惑。人往往无法付自由于繁琐的,并且往往是无法被反思到的世俗事务之中,于是人们借助在这些繁琐的尘世生活中形成的少量感觉,制造话语权与所相信的东西。所信之事、物、人、精神在人们目的所赋予的感觉之中,客观事物是一种手段。
而由此,那些共通性的东西,那些常识、规则或者收益,在一个巨大的、人所不能控制的背景之中持续不断为人约定俗成的生活方式提供基础。
但反观之,人的形而上学的野蛮和庸俗,正是人强加自身目的于本身不属于人的能力范围之中。一个最基础的矛盾:人自身因庞大、复杂的背景受困,但人却将某种妥协视作人自由、人生幸福、人的光辉崇高的本质所在,而由此人一方面要求实现自身的力量,另一方面这种力量自身并不是纯粹人所给予的。
那么,能力是什么?我们应该获得的又是什么?野蛮、庸俗是人无能的一种作证,是精神逃避受苦的一种象征。这种说法仍然不够准确。我们似乎可以更为准确地说:直观感觉的狭隘规定了他们言语、信仰狭隘的范围。但在这一范围以内,生活的愉悦常常轻而易举地被获得。它们不体现在人与自然充分的交互,人对自然的改造之中,而是体现在人们相互之间攻讦、争夺之中。大多数人的喜好依据于他人构成的群体(及其行为)来构造,自然事物存在着大量对于人而言直接显明的辛苦、孤寂、悲哀等。因为没有交流,往往只能主观臆断。须知:一旦人交流的本领(也就是处理世俗问题的本领)相当有分量,除了积极奉献带来的信仰、价值观念上的合作,便是人利用人的大本事。在这点上,在信仰的被悬置之中,我们所获得的,除了被迫接受规则的制约,乃不过是人算计人的成功。把这种能力当本钱是大量“成功者”的门道。有无需要借鉴,各有声明。然人之自由之路,玩笑话而已。
二〇二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