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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二卷》起自公元前368年,周显王元年;终于周显王48年,公元前321年;离秦始皇统一六国还有100年的时间。
这48年,是战国七雄争霸,战争频繁,其中最为显著的事件是秦孝公、商鞅在秦国推行的一体化改革,改变了历史走向。边陲弱秦,脱胎换骨,一跃成为最先进、最强悍的军事和经济强国。
以现在的眼光,六国纷纷落败,秦国统一,是从商鞅变法改革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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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改革,不是无中生有。
首先是诸子百家争鸣,为商鞅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是各国按照诸子百家理论的实践成败,为商鞅提供了丰富的实操经验得失;第三,也是最为主要的,是管仲在齐桓公时期治理齐国40年的丰富治理案例,有许多可以直接搬过来套用的治国理论。(可以把商鞅改革,与《管子》一书的治国经验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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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称为商鞅变革,似乎不妥。
因为商鞅毕竟只是执行层面,背后的秦孝公发愤图强,坚决支持商鞅改革是商鞅改革成功最大的支持要素。
“秦献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淮、泗之间小国十馀,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于是孝公发愤,布德修政,欲以强秦。
显王八年,公元前三六一年,孝公令国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卫公孙鞅闻是令下,乃西入秦。公孙鞅者,卫之庶孙也,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病,魏惠王往问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卫鞅,年虽少,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召鞅谢曰:“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君谋,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杀臣乎?”卒不去。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卫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孝公,说以富国强兵之术。公大悦,与议国事。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从这段变法过程来看,应该为秦孝公、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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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
政府缺失公信力,会造成塔西陀陷阱。
"塔西佗陷阱",得名于古罗马时代的历史学家塔西佗。塔西佗在评价一位罗马皇帝尼禄时所说的话:"一旦皇帝成了人们憎恨的对象,他做的好事和坏事就同样会引起人们对他的厌恶。"
之后被中国学者引申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指当政府部门或某一组织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与中国古代民间传说狼来了的故事,说的是一个意思。
司马光对商鞅为了推动改革,采用夸张的徙木立信评价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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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改革系统的后续。
公元前350年,推行改革10月年后,秦孝公商鞅开始迁都咸阳;推行郡县制,设郡县31;废井田,开阡陌,也就是打破旧有的农业生产关系,推行有利于农业发展的耕作制度;设统一度量衡,为秦国统一建立标准基础。
秦商鞅筑冀阙宫庭于咸阳,徙都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并诸小乡聚集为一县,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废井田,开阡陌,平斗、桶、权、衡、丈、尺。
公元前348年,推行新的赋税制度。“秦商鞅更为赋税法,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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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功心切,汲汲以求功名,进取不止。
丧失信用,诈取公子卬;没有想好,秦孝公没了之后怎么混,在太子那里拉仇恨,种下祸根。
所以,孝公一旦去世,商鞅立即被车裂,死无全尸。
但是,秦惠王最为对秦朝霸业最为可取的是,并没有因为对商鞅的憎恨,就改变秦孝公商鞅变法。
或许,秦惠王杀掉商鞅,并不是真的仇恨商鞅,有可能是因为商鞅功高震主,无可再赏。从加强自己皇权的角度,必欲除之而后快。
“卫鞅言于秦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之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岭厄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然后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公从之,使卫鞅将兵伐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御之。军既相距,卫鞅遗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之民。”公子卬以为然,乃相与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袭虏公子卬,因攻魏师,大破之。魏惠王恐,使使献河西之地于秦以和。因去安邑,徙都大梁。乃叹曰:“吾恨不用公叔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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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40年,秦封卫鞅商於十五邑,号曰商君。
此时,商鞅,卫鞅已经位极人臣,极盛而衰的必然规律在等着他。可惜,享受权力是春药的他,未能接收门客赵良提出的韬光养晦的保身之计,五个月后,被自己制定的网格法和审核制度,弄得无处可去,无处可逃,被闹市五马分尸。
“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复内之秦。商君乃与其徒之商於,发兵北击郑。秦人攻商君,杀之,车裂以徇,尽灭其家。
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沦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赵良见商君,商君问曰:“子观我治秦,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仆请终烧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诺。”赵良曰:“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穆公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一救荆祸。其为相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见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其从政也,凌轹公族,残伤百姓。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数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
商君弗从。居五月而难作。”
商鞅死于公元前3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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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操盘者,在古代集权时代是极为危险的。
首先是存量和增量的关系。改革,如果设计为变革的是增量,对存量采取渐进的方式,可能还比较稳妥;如果上来就动的是存量,不仅触动利益集团的反对,还会很难打破利益的藩篱。
吴起在楚国的改革,触动了楚国贵族的利益,不得善终;商鞅改革秦国为军功制,非军功不得封侯,打破了贵族世袭制度。想杀他的人太多了,不仅是被割鼻子的态势师傅公子虔之辈。
其次,改革者难以处理好与君主的关系。因为君主往往在幕后,把臣下推到前台;成了,是君主的功劳;不成,是大臣擅权,是替罪羊。如果,君臣一心,改革成功,大臣也难处理功高震主的问题。
因为,古代家国和家朝廷体制,任何外来的,都是猜疑的对象,这是无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