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爱过的人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那些花儿》朴树
图片发自简书App

沈萌是在大胡同里长起来的孩子。正午各家饭菜的飘香,炎炎夏日傍晚胡同街边坐着马扎谈天说地的老老少少充斥着沈萌的整个童年记忆。胡同的西头有一片辽阔的麦田,一直走一直走,在麦田的尽头有一个像陨石坠落砸向地面的大坑,在坑里还有一条长长的通道,四面的墙上都是用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石头堆砌而成,像《鬼吹灯》里的墓室,只是没有珍宝可得。这里是沈萌和她的小伙伴的乐园,她们享受成群结伙躺在刚收割完的麦田里看云卷云舒,舒服又惬意;他们享受在大坑里你追我赶,玩过家家,没有父母的束缚和老师的管教;每次听见父母遥远的呼唤:“该吃饭了!”,她们才慢慢悠悠地从坑里爬出来,一脸不情愿地回家。在没有遇见刘傲之前,沈萌觉得这就是最快乐的时光。

初见:所有的初遇都是久别重逢

  那一年,沈萌10岁。初见刘傲的那一天是谷雨的最后一天,5月份的天空万里无云,阵阵和风吹得人心里发痒。沈萌和往常一样,和胡同里的同龄人围成一个大圈坐在通往大路的胡同口玩弹珠。“吱~”一辆灰白的面包车来势汹汹,发出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停靠在沈萌倚靠的枝繁叶茂的香椿树一侧。沈萌正玩得起劲,却被这讨厌的噪音吓得全身一颤。她不耐烦地微微扬起头,打算给车里面的人一个不屑的白眼。面包车的前门和后门缓缓被摇开,从里边下来一个35,6岁的妇女,脑后挽着一个包子大的发髻,不化妆,但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格外闪耀,身上沾满了细小的尘土,满脸愁容。紧随其后的是一个15,6岁的少年,留着精神的板寸,微微突出的下颌配上剑眉星眸精致得像一幅画,白色衬衫的领口被微风吹起不时贴在脸上。司机张罗着娘两儿从后车厢把行李拿下来,便神色匆匆地离开了。沈萌看着刘傲不禁出了神,小手紧攥的几粒弹珠散落一地。坐在沈萌一旁的安琪用力摇了摇她,沈萌这才回过神来,把滚远的弹珠一粒一粒捡起来。这时刘傲母子已经走到了胡同中央,沈萌把手里的弹珠都硬塞在安琪手里,然后一颠一颠地跑进胡同,她准确记住了刘傲的家在第几户,就像记一道公式和一个单词一样用心。初遇刘傲,他们没有任何交集,甚至是一句“你好”,但是沈萌却清晰地记住了刘傲的脸和那件白衬衫。10岁本不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年龄,但是沈萌依稀觉得她好像在哪见过刘傲,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感觉第一次在心底发了芽。

初识:我们说了好多好多话

  沈萌所在的小学离沈萌的家并不远,走路的话有将近15分钟。沈萌的爸爸是个生意人,常年在异地漂泊,沈萌的妈妈喜欢玩牌,大的小的。于是沈萌从没指望她放学后能有人在学校门外焦急地等着她。她从7岁上小学开始每天如一日地重复着相同的路,上学放学。但是这一天,她兴高采烈地走到家门口,却发现哪不对,门上的长锁不见了,“平时妈妈回来都会把它挂在门后的啊。”沈萌自言自语。她小心翼翼地走进家,打开房门,却发现从客厅到卧室一片狼藉。沈萌这才意识到:家里被盗了!但是10岁的年纪根本无力承受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她用家里的座机给妈妈的手机打电话却“无人接听”,沈萌傻眼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顾不得收拾这一片狼藉,憋着一肚子的苦水从家里跑出来。她一个人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发呆,眼圈红红的,她心里多多少少有点埋怨妈妈,她想给爸爸打电话,但是把数字摁完又没有勇气接听。就在她觉得自己最狼狈不堪的时候,刘傲抱着一只篮球,满头大汗地走近了她。她和刘傲四目相对,刘傲的眼睛清澈如水,“你怎么了,怎么哭了?”沈萌支支吾吾:“家里——家里被盗了。”刘傲似乎一眼就看穿了沈萌的无助和惊慌,像被枪响吓坏的小鹿。“家里丢什么了?都被收拾好了吗?”沈萌蹙着眉摇了摇头。刘傲的手轻轻搭在沈萌的肩上,“走,我帮你收拾好。”刘傲笑起来真好看,像冬天的暖阳,夏天的清风。沈萌一下又觉得刘傲像个大自己很多岁的兄长,沉着冷静又温暖。刘傲和沈萌一起打扫了房间,又整理了被翻乱的抽屉,两颗本没有任何交集的心无形中被拉得很近很近。那天,刘傲和沈萌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说了好多好多话。刘傲的爸爸起初开公司风生水起,但是后来因经营不善欠下了巨款,他为了躲债不拖累他们母子,只身躲到南方,刘傲的妈妈多方打听亲戚才得知这个地方房价便宜又安全。刘傲一股脑说出了他的来历和身世。坐在一旁的沈萌一时间对眼前这个坦诚真实的男孩儿更加欣赏。从那天起,沈萌和刘傲变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彼此的坦诚跨越了年龄的界限。沈萌变得跟以前有点不同了,她不再对那片麦田乐此不疲了,她也不再执着于她身后那群小伙伴了。她总是借着去找小伙伴的理由推开刘傲的家门。刘傲爱打篮球,她就帮刘傲买冰水。她第一次跟刘傲看了一场黑白电影,那时候的老电影院破旧不堪,房顶上都布满灰尘,但是每天还是有很多人挤破脑袋往里钻。刘傲骑车带她去河边钓鱼,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沈萌一瞬间觉得世界都是她的。

再见:曾经近在咫尺的未来已天涯

  就这样,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放学后的时光充满了欢腾和美妙,像是总也过不够。一天放学后,沈萌看到刘傲的家门口堆满了人,沈萌好奇,其实更多是担心,刘傲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她挤进被围得水泄不通的人群,冲进刘傲的家,看见院子里立着两个孤零零的行李箱,刘傲的妈妈正在和一个五大三粗,高大挺拔的陌生男人说话,动作也十分亲密。刘傲突然在背后拍了一下沈萌的肩膀,她的心也一颤。刘傲要走了,他的爸爸从俄罗斯倒腾皮衣发了一大笔横财,现在安置了新家,回来跟他们娘两儿团聚。“去哪?我以后还能见到你吗?”沈萌的眼里挤满了泪水,但是她强忍着不让它们流出来。“回东北,但是这里是我妈妈的老家,我肯定有空会回来的。”他说得轻描淡写,但是沈萌却第一次感受到了为一个男孩儿而无所适从。家里都收拾好了,在家门口等待的司机和亲戚也都等得不耐烦了。刘傲被人群推着往前走,沈萌溜着墙边,一路跟着人群,一直走到胡同尽头的马路上。仍旧是来时的那辆灰白面包车,甚至天气都出奇地一样。刘傲就站在沈萌的旁边,要上车了,刘傲低下头。四目相对,“好好学习,争取考最好的中学。有空来东北玩,我一定好好招待你。”沈萌避开刘傲清澈的双眸,因为她怕忍不住会不争气的哭出来。“嗯——你也是,再见。”“再见,有空回来找你。”最后一句话说得很重,但是沈萌仍然没抬头,眼泪像个气冲冲的孩子,马上就要夺门而出。笨重的面包车启动时发出巨大的噪音,很快便消失在路的尽头。沈萌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香椿树下,她记起初见的那天,那个干净利落的白衬衫少年。可是,还有重逢的那天吗?

重逢:祝你幸福,祝我幸福。

  几年过去了,沈萌20岁了。如花的年纪,她不出所有人所料考中了镇上的重点初中,高中,一路上顺风顺水。20岁那年,她给自己最好的礼物便是如愿考进了一所211名牌大学。一整个暑假在家待得要发霉,于是沈萌觅得一份餐厅送菜员的工作。小餐馆并不大,于是每天的工作还算轻松。晚上六点钟准时下班回家。沈萌觉得充实又忘记了很多烦恼。那天餐馆周围的楼盘开工,引来了很多外来务工的人吃饭,不知不觉中下班已经是晚上七点了。七八月份的晚上7点,太阳还没落山,沈萌坐在公交站牌前的长椅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车水马龙。她眼看着一辆宝马在分叉路口掉了头,还险些撞上迎面而来的老人。她心想:“宝马了不起啊。”宝马“唰”停在了沈萌的面前,车玻璃慢慢摇下来,露出一张略微发福,但是五官端正的男人的脸,“沈萌——”沈萌诧异地从长椅上站起来,走向宝马。“嗯——你是——刘傲哥?”沈萌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圆鼓鼓的肚子似乎已经驾驭不了修身的白衬衫,岁月也把他的脸打磨得满是沧桑和故事。“你回来了,刘傲哥。”“是啊,回来看看家里的老人。你过得怎么样啊。”“我——”还没等我寒暄几句,后座的玻璃窗缓缓摇下来,一张涂着厚厚的粉底,嘴上两瓣耀眼中国红的女人脸映入沈萌的眼帘。女人的怀里抱着不大的孩子,一边拍打着孩子一边嘟嘟囔囔地说:“快走吧,孩子都饿了。”沈萌其实早就猜得到重逢时是这般场景,但是她不甘心,她追问道:“你结婚了?刘傲哥”“是啊,去年结的,你嫂子是我高中同学。”有心里预期,但是沈萌亲耳听到时心里还是咯噔一下,像坠入万丈深渊,又像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浇灭仅剩的一点儿火星。“孩子饿了,那我走了。你也早点回家吧。”刘傲笑着说,脸上堆满了横肉和皱纹,沈萌依稀记得当年的那个笑容不是这样的。还没来得及寒暄几句,问问彼此的近况,刘傲摇上玻璃窗,在车里摆了摆手,然后扬长而去。那天傍晚,公交迟迟没来,像是沈萌的心一样不知归处。沈萌一路走回家,20分钟的路程足足走了一个小时。街边的路灯渐渐地都亮起来了,路边的烤串店依旧每家爆满。沈萌望着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鼻涕和眼泪披了一脸。她知道那个记忆中的翩翩少年可能随着岁月已经不再存在了吧。沈萌想好好谈一场恋爱了。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十年》陈奕迅

  沈萌和刘傲相识整整十年,那年沈萌10岁,刘傲16岁。其实到现在沈萌都不知道刘傲是否想过等她长大,陪她变老,她只是知道她对整个青春的憧憬因他而起,又被他伤得体无完肤。你是否也用整个懵懂青涩的青春喜欢过一个人呢?

以上来自朋友真实故事改编,无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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