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父辈》:他们就这样过完了一生

《我与父辈》

“无论是你一生都守在一块土地上,还是你必须离开土地闯到哪儿去,命定的事情是不能抗违的。我们所能改变的,都是在命定范围内,一如一切的成败都必须在生死轮回中。”

作者云,将此书当成赎罪和忏悔,重新上路。

我细细地读完四个部分,言说作者的年代,父亲、大伯和四叔的一生,颇有些感受。因为他们的命运使我倍感亲切,从农村耗尽此生的、到“城里”格格不入的,往前走、往后退的抉择,像是一张飞机票捏在手里,决定权虽在自己手里,但最后的命运却被一个无名、无形的怪物攫住。

作者与千万学子一般读书,后来遇上动荡的年代,止住念书,开始工作,幸而得恢复高考,但不幸落榜,随着叔伯哥哥们去打工,七百个日日夜夜,流水价地折旧了他的青春。

他踏上了从军之路,与此同时,他重拾写作的梦想。儿时他受到作家张抗抗的事迹感染,试图通过写作将自己与原来的土地之间的关系割裂,未能成行。

在他漫漫写作路中,很快迎来了垂青,却被哥哥告知写完的稿子早已经让母亲烧了引火。

这是那个无形的怪物同他开的一个玩笑。

他没有停止脚步,一直向前走,写了稿子,赚了钱,使父母亲、家人们在村子有了面子,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光耀门楣,可是,他发现,他与土地似乎越来越远了。

原来想要逃脱的地方,竟然令他贪恋,使他难以忘怀。

他与那片土地的羁绊还远不止此,在那片土地上生活着的人鲜活地存在与他的记忆深处。他的父辈们,将一辈子的命运交托与那片土地的人。即便现在他们已经离世,可我们依然可以从作者笔下的文字一窥他们旧日的风采与性情。

瘫在床上的父亲对作者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让他去吃饭。饥饿和寒冷给予的感觉最为强烈,因而在在世上,尤其作者的上一代人的脑海中食物和温暖都是毕生为之奋斗的目标,能让儿子盖房子娶媳妇,让女儿嫁的近些、嫁个好人家,等老来含饴弄孙,闲来凑起一桌牌,喝二两小酒,未尝不是人间乐事。

只是父亲这个角色像极了广袤的黄土地上任何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们的大半生的时光都只和家人、庄稼有关,“外头”的风云变化在他们而言,如同没有。

这样的父亲可以套进任意一家人的户主,因此,也缺了一点独特的个性。大概他们的生命就是如斯吧,反而是大伯和四叔更令我铭记些。

大伯气急败坏,要打死孩子,口中嚷嚷道,将他们打死了,家中的日子就会好过了。他家共有八个孩子,拖家带口,活下去,只能论四个字,举步维艰。还好,他会做点小生意,卖糖果、玩具等小玩意儿,还好,他会趟过河去运石头,运回来换钱。那样的灾年都撑过来了,没道理太平日子还会一路穷下去,可是他家的瓦房就是没盖起来。原因在何处?大伯爱赌。此一字,若有千钧之重,锁尽他的欢欣。家中的钱,妻子藏起,他能翻箱倒柜找出来,兄弟收起,他能说实在有急用骗过去。

他痛恨自己的性情和命运,想喝药了此残生,堪堪被拯救过来,回首似有百年身。

到了大儿子成家的日子了,样样都好,女方唯嫌缺了一间瓦房。

大伯咬着牙,将房子盖起来了。倘若大儿子找不到媳妇,底下几个孩子婚事都不会容易去谈。

他还是固拥着传统的思想,被恶劣的习性戳上伤疤,也能毅然担起他的责任。

与父亲、大伯驻守那片土地不同,四叔像是一个局外人、异乡人。

原文中道,“四叔这一生,他是一个在外漂泊的人。在城市,他是一个乡村人,他因为根在农村而很难真正融进城市里;在农村,他是一个城里人,他因为离开土地过久,身上的多半血液都已城市化,所以也再难真正成为一个乡村的人。他是我们这个社会城乡夹缝中的生存者。”

四叔进工厂,回来时会有时兴的衣衫裤袜带回来。在作者幼时的想象中,读书或者下地干活都抵不上四叔的日子轻松快活。

爱默生说,当你看透了世界的矫饰,你才拥有这个世界。

作者落榜,去四叔身边工作,发觉四叔的生活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四叔形同一个“大组长”,手底下几个“小组”,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归他管,缺少零件、工人休假等等。特别是一次,工作中出了误差,四叔被扣去大半个月工资,四叔也不肯接受同事给他的钱,令那同事将钱汇给生病的母亲。

四叔说天下没有哪样饭是好吃的。四叔的心里也苦,不苦的人何至于在醉酒后说出人生咋就这样辛苦的话。

四叔老了,退休了,回到家乡,与旧日土地之上生活的人,像是冰与水,两者原本是一样的东西,可是在数十年的差异之下,再也无法融合。

唯有在退休工资发下来,才会有一二等的闲人开与四叔打麻将,实则借由游戏规则骗取四叔的钱财。

四叔别的爱好没有,就喜欢喝点酒。那日,他喝过了酒,倒在了沟里。

父亲、大伯、四叔,众生皆苦,天地如炉,无一人不是在炉上苦苦煎熬。从春熬到夏,从夏熬到秋,从秋再熬到冬,冬天过去,则又一春。

花会再重开,人无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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