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二十二点十八分。我有一个恋人,两条围巾,三支刚开封还没有用过的口红,四本从学校带回来的书,五包小饼干,六瓶稀奇古怪的指甲油……我现在躺在床上,QQ群里其他的七个室友在发着表情包尬聊,说到七这个数字我认识他已经有了七年,他的QQ号码是七开头。突然发现我今天在清理联系人的时候已经删了他的QQ号,七年过去了,曾经我们一群女孩疯狂而一无所有,现在的我还是一无所有――因为我现在所拥有的都不是靠我自己努力所得,离开了父母我照样一无所有――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知道我绝对不再疯狂。
认识G是在七年以前,那时候我还是个顶着蘑菇头的初中生,我和他就是在超市的货架之间突然遇到了,因为是同班同学的缘故我叫了他的名字,他也叫了我的名字,在小孩子眼里这或许就算是交朋友了,于是我们成了朋友。后来我们分在一个组,坐在前后桌,隔着一个椅背和一堆乱七八糟的书,我经常把我的小刀弄得嘎吱吱的响,他就会吓出一身鸡皮疙瘩以为我要刺他的背,他会斜着身子翘着二郎腿侧着头跟我讲话,讲一些无聊的鬼故事,总的来说那真的是很无聊的一段时光,但是他愿意讲,我愿意听,那段时光也就那样过去了。
他是个特别爱哭的家伙,但是我依然要说他是个乐观的家伙,因为他在初三压力大的时候抄笑话到笔记本上给自己解压,那也都是后话了,总之我记得有一次我和他成了同桌,他不让我出去找小伙伴,我便从他的背和椅背的交界处跨了过去,然后他就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也懒得去想为什么,他就是莫名其妙的哭了,莫名其妙得连我后来喜欢他的时候都没法在这件事上找出责怪自己的理由。
感情这种东西,很玄,也很奇怪,我甚至不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可能那只是一种欣赏的感觉,我一直在想,可能是我弄错了吧,但是那一切确实发生了。有个女孩问我我是不是喜欢G,还一本正经地帮我分析,于是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吧,所以我大方地承认了,结果是我收获了一个狗头军师,也可以称之为小伙伴吧,我想一个故事里总要有一个热衷韩剧,出谋划策的军师,我的这位小伙伴刚好很符合这个设定,所以她就出现在了我的故事里。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可是我偏不叫,我更习惯叫她猴子,因为这个家伙呀,真的和猴子一样可爱呢。
在2012年的9月12日,我记得那天有晚霞,染红了半边天,古话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可能那时候老天爷就暗示我了:小姑娘,如果你真向他表白,那么你将有很长很艰辛的路要走呀。只不过那时候我没看懂,仍然一意孤行,走上了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