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听说有限责任公司,那有没有无限责任公司?
历史上,在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以前,无限责任是存在的。无限责任意味着,企业由于破产需要偿还的债务,将由出资人偿还,即使砸锅卖铁也要偿还所有的欠债。很明显,在这样的制度下,创新将被严重阻碍。而有限责任意味着,企业的股权投资者最多面临股权投资的损失,对标到二级市场也就是股票归零,而不至于需要偿还公司债务。
这一制度的确立,为建立大规模融资市场、鼓励企业家创新提供了根本保障。当然,目前也有人提出异议,比如企业一旦经营不善则提出破产清算,则可以将债务清零,由此带来的漏洞也在被人利用。
货币的演化历史
经济学中对于货币的定义长期存在争议,这也导致了货币诞生时期的众说纷纭。
目前,达成的广泛共识:
- 物物交换要早于现代意义上的货币;
- 货币的出现伴随着经济规模的发展而演化;
- 从物物交换到现代货币的出现,中间存在过度形态:比如当地的大宗商品,牛羊、谷物等,作为实物货币;
- 随着不同地区间的交易增多,特定的大宗商品也难以承担交易媒介,而后诞生了对金属货币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