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诗邂逅
翻遍整本《越读者》,作者觉得最难阐述清楚的,大概也是这一小节了吧。私下揣测,他所以会把这节命为《与人邂逅的诗》,大概是出于觉得一位读诗的人与好诗的相遇,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吧。
世界是不断往外延伸和扩展的,而诗歌却是日渐往内凝聚的,凝到够密的密度,就成了核弹。所以,诗歌是以一当十,好诗歌是以一当百,经典诗歌是以一当千、当万。
这个世界什么都不缺,唯独缺少韵律与节奏。读诗,就是读出内心的节奏和韵律。所以,读诗是不大需要什么理由的。在诗歌的世界,理由是敌不过感觉的。
作者引用毛姆一段谈诗的话:……我喜欢读选集。我不愿以一个批评家的态度来读诗,我只需要当一个普通的读者,惠特曼把诗歌带回给群众。他告诉我们,诗歌不一定非要到月光、废墟,以及相思病的少女的悲吟中去寻找。
那么,是不是可以反过来理解毛姆这段话?
诗歌是要到烈日、田野、泥土、汗水以及三教九流和贩夫走卒中去寻找呢?
这暗合了当今口语诗歌写作的主旨。
那诗究竟是什么?
答案是:几乎无从定义。
无从定义说明了诗的丰富性,所以,无从定义就是极好的定义。
又说到,什么时候是读诗的时候。
鲁迅说,读诗可以休闲,排解一日的疲劳。所以,诗是休闲或需要休闲时才读的。
作者谈到宋代米芾有一首《吴江舟中作》,最后两句:「万事须乘时,汝来一何晚」。每每想起这两句,在熙攘的人流中,泫然欲泣。
作者特举这个例子,是要说明,人和诗的相遇,是有机缘的,一旦遇到了,就有种相见恨晚的珍惜与感慨。诗歌与人之间,就是这么缠绵雅致,如怨如艾的凄美动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