诅咒公司倒闭的第72天

距上次分享我的糟心事已经过去十天了,这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情,确实计划赶不上变化,本以为公司方面会按照最稳妥的不辞退一直耗着的方式来逼迫我离职或者降低给我应有的补偿,但公司却做出了一个让我意料之外决定。

大概在3月26号时,本已经和公司人事协商到认可给我n+1的补偿,在协商具体的补偿方案了。没错!就是协商具体的补偿方案,因为公司不愿意在离职当日现金付清,而是提出要以未来几个月我在公司挂职,公司用给我付工资+交社保的方式来支付应该给我的补偿金。就是这么奇葩,初时我就拒绝了,但也做出部分让步,提出可以用两个月挂职+一次性付清剩余补偿金的形式来支付,或者分期支付给我。

等到第67天,人事询问领导后,很强硬的说公司只有这种补偿方式,问我接不接受。那我当然是直接拒绝了,并告知公司不光是拒绝这种方式,连我之前提出的两种方式我也不会再接受。下午五点,部门经理就开始通知我说公司不让我走了,也不会再给我安排工作!这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我甚至有点兴奋!都谈到补偿方案了,我也决定放弃一部分利益了,突然给我讲不谈了,又开始逼迫我离职,而且还是用不给安排工作的方法!公司是不是在想都愿意给我补偿了,我还不知足,一直挑事情,不知好歹!

虽然计划有改变,但回到了我一开始就期望的方式。如此恶意满满、如此明确的逼迫离职手段,漂亮!这下子仲裁证据可以充分收集了。就是必须再待公司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更让人感到可悲的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如此的不让用人单位怀有敬畏之心。公司主动协商离职最低应该给你N+1的补偿,逼迫你离职,你收集好了证据,赢了仲裁,等仲裁结果生效后公司却只需要支付你N的补偿!事实说明,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真的太低了,你跑了一大圈最后只是支付给你应得的那部分。再想想,如果没有这些法律法规,那卑微的打工仔该会被压榨到何等地步。

新的情况新的计划,依照目前情况是别想耗到11月合同到期了,暂定下周吧,今天查了个税app发现上月的工资绩效部分全给我扣了。无语,那么多的任务量完成了,部门经理也认可,但公司觉得分高非要扣我点钱。当然我就拒绝签字了。下周先找劳动监察投诉一下公司不给合同,不给工资条,克扣工资的事情,但想来投诉除了浪费时间应该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了,反正陪公司玩呗。再等下月初,给公司领导发通知要求安排工作和补足工资。公司再不给安排等工资一发就提被迫啦。

加油!

原阶段作废,新阶段的第6天,诅咒公司倒闭的第7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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