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一篇2011年底写的旧文来。读过的我们应该是旧友,未读的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乡恋
阿戎
(一)
我所深爱的故乡,是我一生的依恋。
我总在寻一个方法,不是忘记,而是将思念的孤寂幻化。这是最原始的,缺少修饰的真实,可我总想借诱惑,讲我的急迫。自体味深知,所处愈是繁华,愈有扫不尽的念想,这念想是寂静的。
故乡无论如何也不是遥远的:照我的太阳,也在给那片土地光亮;仰头时那钩月,故乡另个我,也在瞧。月最富变化,也从未变过。几十年过去,不论圆缺,它还在给我光亮,给生养我的故乡光亮。当我于钩月下满心期待圆盘时,我明白,不久圆月下的我定也盼着镰刀呢。于这么多的无数的夜里,我孤自在月下虚长了年纪,而故乡却不曾随她子孙容颜以衰老。故乡于我是唯一,而我只是无数牵念乡土人中最普通的一个。
我想,倘若我原本是一棵树,活在生的地方,紧握住泥土,并不曾远离。对我说首先是一个相对长久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能永驻乡土,少了苦痛。现实里,我是棵游走了的树。他自然也没逃离故乡滋养,如今却也无根无定,无有安分的心,飞蓬、浮萍般得。倘我能选择,我定甘心于最初,甘心自故乡种种树里,选做一棵国槐——叶小无荫。
我试着从故乡找一份永恒,长寿过梦想。于个人讲,万物川流不息,暂时或永久已难分清,永恒应该只是一个猜想;于人类,或许真存在一个永恒,超脱过人的思维。我知道并总告诉自己我在寻找它。我常在大脑里描绘这样一幅图景:黄昏的残光里,遍地是红,我一直追着红奔跑,却也真正不知道终点。或许这就是寻找永恒的路。
(二)
故乡存在是一个喜剧,存在难亲近是一个悲剧。人生本就是一个大悲剧背景下,无数小悲喜组合起的梦。我自始便认为世间任何喜剧都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们终要面对一片虚无。可我并不悲哀,喜剧残缺,倒也美丽。
泥土路,无论混着什么——麦杆、粪堆、杂草,那都是美。于我,在乎的只是能否有我的脚印。在故乡时,眼睛总瞄着远方,向往自这条路远行,心漾漾着。那是这年纪当有的。真离开了,再想这条路,才品出珍贵,自然也切景。其实,故乡的泥土路,是不容改变的:我不希望它平坦,更不允许它消失。那条记忆中的小羊肠路,不自此的回家,真就少了味道。更不提废弃的村落,扬麦场长满的荒草,这都是我见不得的。我曾于扬麦场仔细寻找过,不是年少的欢乐,我寻的实在:扬起的麦粒。我不曾发现任何痕迹,对此或许只有两个解释:简朴,或是生命。太阳照在这片土地上,在荒草里,在生命里。
乡音,抛却了一切虚伪,唯保留下质朴纯真,或是最原始的状态。那透露着的古拙气,听或说都给人愉悦。对我讲,于乡音最直接的感受便是回归——回到童年,咿呀学语。我知道那时的我,使用最原始的话语,无有任何华丽,倒也最会和自然、大地对话,和故乡亲近。如今的我,无数华丽的词藻塞脑,却已无言。
此时我们都是静寂的,我爱这静寂。
还接受这静寂的,是故乡人。一身尘土,是我原初的印象。最深的记忆还有生命离开时,他们的叩拜,伴着一系列繁琐得仪式。那不只是仪式。乡土里,他们是大地的歌者,是一群不识字或不写诗的诗人,作品也只是一片金黄或一片绿,还有劳作的号子。他们日出而作,落而息,揭示时间的奥秘,燃烧质朴的浪漫。这本身就是一种超越任何华美词句的美丽。大地从不拒绝诗人,更为以激情做诗的人喝彩。而我,我们都是诗的后人。
当所有人都拒绝这片血脉时,我却不想逃出。
(三)
自感官的具体,我急切走向抽象。我总在捕捉一种瞬间感受,并为能记录下它而窃喜,孩子般的乐此不疲。此刻,我知道我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和起吹来的风,奏成音乐。它给我的感觉协调大方,最具激情:那是生命的交响。
再也寻不到童年熟悉的炊烟。记忆里的炊烟难状形状,更道不清嗅感。我对那回味有了瘾,总还想看它升起,变换样子,还想它的种味道,老烟民一般。我还在寻找,并没考虑最后的失落。寻找本就是一种纪念。
思念故乡的人心里是孤独的,我对这看法保持沉默。孤独是痛苦的却也美妙,于自己看,那是一种历练,一种修行;于他人的眼里,那富于诗意。还有人讲,是困厄让故乡难以忘怀。我找不到辩解的话语,却也不愿承认。
我走到了绿色里。新生作物第一次亲近太阳,便到处都是勃勃。当然,等待它们的无疑也是蜕变衰老直至死亡,可这并未扰了成长的心,或是脚步。人生是曼妙的,世界还是美好的,生命总会找到它的新奇所自,并为之充满激情。我,我们对此深信不疑。
以艺术的视角观察故乡,背后便有一股神秘。这神秘并非源自陌生,而是自它独有的魅力。我自始至终认为,艺术永远是超凡的,艺术家是值得仰慕的。当然,诗人本就没走出这范畴,且处于要位。我自然不能掩饰由此来的自豪之感。如今的我于市潮中,远离了这个称谓。我对这远离并无感伤,它留下了一个澄净。
堕落之后,无需升华。
(四)
我在最轻狂的年岁,成功离开家乡;轻狂将尽,我又愈发思念故土。
埋骨桑梓是每个人的念想。我,只一个年轻人,与坟墓相隔太远。可是,我真的相距很远吗?几年前我还沉溺于一些现在看来无聊亦无用的事情,可短短时间里,我见识了太多的生命离去,让一个年轻的心也总感叹生命的无常,短了前进的动力。寿终本就能给足够的悲伤,突来的意外,惨烈的更让人无法接受。人类文明不论发展到什么程度,生命自身也没避免蝼蚁般不堪一击。我还是借了诗人的智慧:大江流日夜,我是江水。人个体是短暂的,可人类终究还能在这片土地上长久存在着。
死的悲伤与生的欢喜哪个于人更多的触动?我固执地以为是前者;于故乡,是远离的不舍还是归乡的欢愉来的更强烈?我满心踟蹰却也相信是后者。
每个人的活动都是以故乡为中心辐射出的,不论多远,那是永恒的原点。也恰因为这般,故乡收获的多只是一个念想,或是归来的完尽的生命。这土地永远包容生命。高粱,红色的头;小麦,遍地绿色到满眼金黄;玉米,茁壮的根,紧握土地:到处都存有生命的礼赞。这一群绚烂颜色,背景当是黄昏,和着归雁的声音。而现实里,悲剧总是在黄昏上演。黄昏落下了太阳,残阳吮血,遍地暗红。此时的我甘愿充当悲剧的主演。
夕阳落下时留下的感伤,是有月来弥补的:世间永远会有安慰。我爱看月亮,数年过后,我每每还是在月下等待,只是,月终只是漫长黑夜的一个陪伴,我必将会独自一人,孤独上路。前方还是最爱的晨光。
今晚有月,明天又是一个晴天。可是,明天真的是晴天?
(五)
我还记得,年幼时一个冬季,我裹着厚重的衣站在麦田,大声呼喊。如今,也是个冬天,单薄的衣下,回头的我总是默默。
遍是阳光的地方,阳光便不曾来过。故乡,是留给游子的名讳,如今才知道珍惜:时间是慈悲的,我终明白。我无需再纠结着归来或是走远。归来得以亲近,却少了牵念,难体味孤苦;走远了,乡思扰心,我也能看着远处的月亮。
写到这时,我想起太多的故事。我决意省去那些记忆于此,绝不道出。那是我和故乡的秘密,我不舍,也没有权利。惟保留这一份乡恋,走近它,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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