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仙子布置了这么一个要命的命题作文,要命,是因为像我等敏感矫情之中年妇女,难忘的事情有点多,而且瞬间有点回到小学作文课的感觉,窃喜,对小学生写作水平不能要求太多。啦啦啦。
嗨,多大点儿事儿,就捡当年那件最丢人的事写吧。这件难忘的事儿,真真是处女秀。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正视和面对自己当年的行为,更别说跟人谈及,及至今日,亦算阅人有数,亦知当年情窦初开之难能可贵,今借花仙子的命题,让大家一瞻当年傻愣妞儿的无畏。
小时候长得不美丽,但开春儿不晚,上到小学六年级左右,就对同班一个男娃儿发生了一定的兴趣,兴趣,非性趣。
所谓兴趣,就是喜欢看他,当然也愿意让他注意自己,多多注意。
姥姥跟姥爷去上海旅游回来,带回一块小碎花布,央求妈妈做了连衣裙。心心念念就是为了穿上给他看。连衣裙竣工,竟然喷上风油精,我的天呐,那时候难道木有香水吗?!
反正就是抹了n多风油精……男娃儿注没注意,不知道,囧。
小女生暗生的情愫,跟蒲公英一样,一吹四处都是。就想飘到他的身边,傻傻的看着他。
八十年代,公序良俗都是男追女,敢于倒追,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气?
唉,这个小女生把持不住了,竟然写了封情书!买糕,你就不能矜持点儿吗?那年头儿,要是大家知道女追男,那事儿可就大了去了,那脸儿可就没处搁了。
写情书就写了,关键是找了个特别low的理由,竟然说是为了写个啥小说,要体验一下,哇咔咔,还说现在小,要把感情收存一下,等到长大了,就让它复原。。。。
写到这,当年那个小女生,现在已经是资深妇女的我真的脸红了。。
情书送下,第二天没动静,这个很要命,那一天的课估计没怎么听。又过了一天还是几天,男娃儿把信还给了我。这其实是拒绝,可当时不懂啊。傻不愣登的感觉特别没面子,初生的小情愫就这样被掐了。
……
初中我们还在一个班,见了面彼此都不太好意思,有时候也故意躲着彼此。
高中我们还在一个班,期间,他的好哥们儿追求了我,哼,扳回一局。
高中没毕业因为眼睛不好,他退学参加工作了,再后来他辗转到我们当地的中国银行工作,现在官至副行长。但婚姻不算幸福,妻子强势,要求甚多,几次想离婚,都碍于父母,一直凑合。
我在老家期间,虽是同学,我们之间几乎没什么联系,反而是我离家到青岛工作后,每次回老家,我、他还有几个发小,大约五六个人,都会小范围的聚在一起,极尽嗨皮之能事。
即便每次聚在一起,我们都不会言及过往。有次借着酒劲,我对当年对他的所谓打扰致歉,他低头不语,让我心生难过。从此,再不提过往。
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他青丝已白,而我,也青丝渐白,对他,我唯有祝福。相信他也一样,愿我一切都好吧。
小女生的情愫和情书,哪怕有些渲染和假借,也有着最质朴的青春气息,带着我对这个世界最初的男女情爱。即便连手都没碰过,我也愿意放在心底珍惜,惟愿他也珍惜。
哦,对,他是我们同学里的情歌王子,声音内敛而深沉,那首《十年》,我百听不厌。
下次再回家,我还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