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提倡孝道,似乎是恢复儒教国家的传统。古代王朝大多喜欢说自己是以“孝”立国,宋代以后出现了“二十四孝”,在民间影响很大。“二十四孝”中的“埋儿奉母”故事经常引发社会争议,我们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故事是这么说的,汉代有个郭巨,家庭贫困。他有一个三岁的儿子,郭巨的母亲把自己的食物省下给孩子。郭巨对老婆说:“家里太穷了,供养不起母亲,儿子还要分母亲的食物,不如把孩子埋了吧。儿子还可以再生,但母亲不可能再有了。”他老婆不敢违抗。郭巨于是开始挖坑,挖到三尺多深的时候,挖到一罐黄金,罐子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结局当然是皆大欢喜,孩子保住了,也有钱供养母亲了。
今天看来,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把孩子活埋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鲁迅写过一篇名为《二十四孝》的文章,重点批判“郭巨埋儿”。他回忆小时候看到这则故事时,生怕自己的父亲学做郭巨,因为他家道中落,父母忧愁生计,祖母年纪也大了,而且他不信会有挖到黄金的巧事。
大家会想,这个故事肯定是古人杜撰的,再怎么愚孝,作为父亲的也不可能干出这么泯绝人性的事。你错了,古代真有人这么干了。这个人也姓郭,叫郭世道,南朝刘宋时人,大约生活在公元400多年。他比郭巨更厉害,他供养的不是亲生母亲,而是继母。郭世道幼年没了母亲,父亲给他娶了后妈,十四岁时,父亲也没了。他家贫没有产业,给人打工糊口。结婚生了一个儿子,夫妻俩商量道:“我们拼了命干活供养母亲,还嫌不够,如果再养这个孩子,费用就太高了。”记载中没说孩子有多大,但从话中来看,应该是出生不久。于是夫妻俩哭着把孩子埋了。郭世道没有挖到黄金,也没有受到法律责罚,他获得了更大的回报。首先是他家乡的人都受到了感化,“仁厚之风”遍及家家户户,邻村的人无论年纪大小,都不敢直呼其名。然后,皇帝也知道这件事,免了郭世道的税收,还把他居住的独枫里改名为孝行里。地方太守还想让他去做官,但被拒绝了。最后,史书说郭世道的子孙都是孝义之人,让人慰藉,由此可知,郭巨的算盘在郭世道身上应验了,儿子果真可以再有,郭世道没有绝后。
其实历史上因养不起孩子而弃婴的事屡见不鲜,饥荒战乱时易子而食的事情也史不绝书,可是大家都偷偷去做,没人敢声张,郭世道以养母之名,公然把儿子埋了(应该是活埋吧),居然受到朝廷表彰,还起到移风易俗的社会效果,并且在后世还成了孝行的典范,这不免让我们惊诧古人价值观之扭曲。“二十四孝”中的人物大多能感天动地,如同郭巨一样得到神助,结局美满,但现实通常都很残酷,如果你觉得郭世道的行为已经很惨无人道,那你又错了。
明代日照人江民儿的母亲有顽疾,他割掉自己腋下的肉用来治疗,当然没有效果,他又跑去向泰山的山神祈祷,如果母亲能够痊愈,愿意杀掉自己的孩子来祭祀。祈祷之后竟然病愈了,江民儿真把三岁的儿子杀了。郭世道因为养不起,所以埋了孩子,还有一丁点无奈,江民儿居然把自己的儿子作为祭品,简直令人发指。
江民儿割掉自己腋下的肉当药的行为就是所谓的“割股疗亲”,在古代非常普遍。元代的吕仲洙生病濒死,他的女儿焚香向上天祈祷,希望代替父亲去死,然后割大腿肉做成粥给吕仲洙吃。元代张义的妻子,独居在家,奉养公公婆婆。她的父母公婆四人生病,她每次都割自己的大腿肉用来治疗。此外还有变相的“割股疗亲”,宋代莱州人吕升的父亲失明,吕升取出自己的肝来治疗,父亲视力恢复了,而吕升居然也没死。南宫人王翰的母亲失明,王翰挖出自己右眼给他母亲,母亲视力恢复。皇帝对这两人都赏赐嘉奖。以今日医学常识来看,这两个故事都有虚构成分无疑,失明的父母肯定不能恢复,而且剖腹的吕升也断然无法存活。之所以流传这样的故事,很可能是地方官向朝廷虚报政绩。最让人震颤的是宋代太原人刘孝忠,他母亲病了三年,他割掉自己大腿肉和左乳头给母亲吃。母亲疼得太厉害,他就在手掌中点火,代母受痛。母亲死后,他给一个富人当家奴,富人知道了他的孝行,养他为子。这个富人后来失明,刘孝忠用舌头舔舐,舔了七天后恢复。他还笃信佛教,曾经在佛像前割开自己双腿的肉,往里面注入灯油,并且点燃,烧了一夜。刘孝忠的行为不仅是愚孝,而是自虐。
还有一些常人无法忍受也无法理解的疯癫行为。比如明代泉州人傅楫,他的继母与家奴私通,父亲因此不明不白死了,傅楫说父仇未报,无以为人,撕毁了衣服帽子,不见老婆孩子,跑到郊外废墟里住,蓬头垢面,不知躲避风雨,儿子死了也不哭,就这样整整三十五年,等继母死了他才回家。傅楫或许是出于孝道,不能找继母报仇,但他没有理由不找家奴报仇,有家不回,疯疯癫癫三十五年,居然也得到赞许。
上面的故事都是载入正史的孝行故事,为政府认可,为民众推崇,今日看来,都是愚孝,甚至是泯灭人性的犯罪行为,这种对“孝”的极端追求,可能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独特现象。我们常说“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其中的糟粕也是不容小视的。据统计,目前“二十四孝”的出版物多达两百余种,都是全盘接受,可见很多人还是有“割股疗亲”、“埋儿奉母”的勇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