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到第五章,书接上文,本章继续写开书店的不易,冬天到了,为表现冷而留不住客人,作者写道,“我们去台北玩时买回一串很漂亮的手工铃铛,挂在了书店门口。它很久不响一次,一响就是接连的两串,’叮铃‘,客人来了,‘叮铃’,客人走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又吵架了,好像无论做什么,我们都要争吵。”作者想对高明大喊:“开图书馆能挣钱的话那就开!四个月之前你是怎么跟关飞涛说的?你说书店是门好生意,能靠它挣一百万,可笑我竟然信了!”作者直言不讳开书店是为了赚钱,赚钱了就开心,不赚钱就情绪不好。
作者在写到一次市集上的火爆销售时,“文创园的制冷效果一般,人人脸上淌汗,孩子的冰激凌融化了一手指,去黏糊糊地抓书,留下一个个五颜六色的指印。奶茶杯放在书架上,水珠淌下来,洇湿了纸张。有抓着我问书是不是正版的,有说书为什么不开封的,还有非得让我打折的……这些事情但凡有一件发生在集装箱时期的书店,我都能生上半天气,产生数十次不想开书店的念头,但在夏季市集,统统顾不上了。”可见钱能治愈人脾气呀。
因为天气太冷,主要因为书店生意不好,作者开始消极起来,“我们在书店的时间越来越少,每天都在有阳光和暖气的公寓里躺着,什么也不做。高明用手机打游戏,我用手机看小说,仿佛忘了还有个书店要去开。从每天去一次,到每隔两天去一次,到一个周才去一次,很快就从习惯到自然。”。甚至和老公谋划要去北京,在离开沈阳之前,鬼使神差地去了一次文创园的市集,也正是因为这次市集,使得作者看到了希望,书店继续开下去了。
离河书店搬到文创园,告别“集装箱时代”。在一次夏日市集活动上,销售大增,那是所有行业的好时候,“我甚至怀疑出门铲点土装塑料袋里都有人买”。所有人都在挣钱,所有人都在花钱。作者的好日子似乎要到来?
文本至此,目前3星。说一些题外话,书中作者没有干多么罪大恶极的坏事,甚至谈不上道德法律上的“犯错”,只不过格局不大,开店为赚钱,不容不买书的顾客占便宜,赶走顾客等等,说白了这是一个商业选择问题,不违法、不犯罪。不明白为什么有人看此书会生发不适的感觉?或许后文有令人震惊无语的?且看下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