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 幡然醒悟,不再做“第三者”

文/苟日新


老话讲:背后莫传人是非;两个人不说第三家的话等,都是告诫我们不要去当“第三者”,传递别人的是是非非。


这样的“第三者”,除了故意搬弄是非者之外,即便是好意化解矛盾,如果时机不合适,也容易有“搬弄是非”之闲,逮不到狐狸还惹一身臊。


也有高估自己能力,结果把事情弄巧成拙的,这也把人搞得哭笑不得,嗨,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把事情搞得越来越复杂了。


故事一


好心化解矛盾的“第三者”,结果却把自己变成了“众矢之的”。


这是我上学时期的事情。有一次,我的好友小花,她的室友同学A和同学B因为互相猜忌,一周没有说过一句话。这个小花从没见过这么难受的关系,她从小家庭就很和睦,于是,她做起了同学A和同学B的“和事者”,小花也算是尽心尽力,结果却是:闹矛盾的两个同学都对小花有了意见。结果小花没办法,来找我诉苦。


故事二


自以为是的好心劝导,可能正在激化矛盾。


有一次路过一个路口,见到一对母子正在激烈地争吵。母亲吼的歇斯底里,孩子争得满脸通红,我经过此地都是战战兢兢,同时,也担心她们一激动,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估计旁人也有此担忧,不一会儿,就有一个人主动出来劝解了,他认为母亲应该柔和一些,儿子应该孝顺一些。结果,这两母子更加激烈,他们内心对对方积压了多少不满我们不得而知,也许,吵出来了对他们来讲也是一件好事。可如果有人盲目用道理压制他们,无疑就是引火自焚。


我认为,充当“第三者”很难,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去做这个“第三者”。别人的是非让他们自己去解决,这是对别人和自己最大的保护!


现实生活中,这个“第三者”不好做,可为何人们往往不知不觉就充当起了这个“第三者”呢?


首先是责任感。中华民族历来讲究“以和为贵”,而矛盾就是“和气”的最大反面。没有人喜欢和别人有矛盾,即便是看到别人有了矛盾,心里也不好受。总想快点化解,然后,不知不觉,自己就成了“第三者”。


其次是荣誉感。充当“第三者”的人总是希望自己能摆平这个事情,如果成功了,在人前人后,自己总归是有一些自豪的。


最后是自我价值的实现。抛开荣誉,还有一类人专门做“好人好事”,也不留名。他们纯粹就是看到了问题就自发想要去解决。


实际上,充当“第三者”真的很考验智慧,需要对自己的能力有正确的估量,同时也要对对方和整体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如果做不到,最后就变成“和事佬”,“搅屎棍”,反遭人嫌!


生活中,矛盾随处可见,缘起缘灭,自有姻缘。要做矛盾的“第三者”,还是慎之又慎,不可轻易为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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