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回答标题,请说出国内外十位有影响力的女性伟人(明星不算)。
是不是要想一会?
那我们把性别限制去掉——请说出国内外十位有影响力的伟人。
这样可以说出一大堆,且大部分都是男性。
安心,今天的日更不是为了挑起什么矛盾,而是想要自我检讨。
前几天,我关注了一篇征文活动,主题叫做“英雄”。
我是个写小说的,对人物塑造很感兴趣,看到这个主题立马跃跃欲试,脑海里已经兴奋地开始构思: 是塑造一个绝世独立的古代大侠?还是一个现代摩登戴墨镜的帅气高手?或者写一个小人物,有着不一般的身份……
大概是思考过于用力,当晚我都没睡好觉,脑袋里不停闪过英雄的各种片段,快要走火入魔。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一个念头击中了我,我无比清醒的睁开了眼睛,一看手机才五点。
为什么我脑海里的英雄形象都是男性啊?
我立刻查了查英雄的含义,原来是这样的:
“英雄的'雄',意思杰出的,有力的。而和性别没有关系。若论性别,只有男人女人,没有雄人雌人。只有鸟兽才分雄雌。”
中国历史上,为了强调女性的社会地位,曾经使用过“英雌”这个词语,直到今天,还能找到一部电影叫做《太空英雌巴芭蕾娜》。
现在男女平等获得了社会公认,所以我们不必再用“英雌”这样的表达来证明什么,这个词语已经成为了历史。
可是我们还是需要更多的努力。
我,一位女性,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自恃为一个坚决拥护男女平等大旗永不倒的人,也会忘记——世界上还有女英雄这件事。
一瞬间感慨万分。
这当然不是男同胞的错,也不可能是谁的错,只是数千年的自然选择和社会历史在我们心里留下的痕迹而已。每个时代都有顺应其中的法则,这么多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了男性成为舞台上的主人,他们也为人类带来了许许多多精彩的记忆。
也许如今,是女性出场的年代。
因为我们意识到了。
至少我们可以分享这个舞台,直到我们忘记了性别,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优秀的身份,无关男女。
膜拜了众多优秀女性之后,我坦然又激动。激动是来源于自豪,比如: 闻名世界的花木兰、女权运动的倡导者秋瑾、中国妇产科开拓者林巧稚、婚姻法的推动者邓颖超……
想到她们的故事,写下这些名字时我已经热泪盈眶。
说到邓颖超,我第一次知道她和《婚姻法》有关。以下摘自网络:
邓颖超一连几天都看到一对男女青年在区公所门前徘徊,眼里满含泪水。邓颖超走过去询问他们,才知道这是大沙地村的一位男青年和水泉村的一位女青年自由恋爱想要结婚,可家长不同意,村里人看不惯,阻挠他们结婚。区公所同志听了村里一面之词,也不给他们登记结婚。
邓颖超说,男女青年自己搞对象,反对家长婚姻,这是进步行动,政府应当支持。她陪这对青年走进区公所,说明情况,区公所马上给他们办了结婚手续。
《婚姻法》是我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于今年废止。
1950-2021年,跨越71个年头,也许它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也许它现在依然不够完美,但我相信,这几十年中,有无数对像“大沙地的年轻男女”一般的人们,从中获得了保护。
我辈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不负前辈之脚步。
希望璀璨的历史长河中,有更多优秀的女性被看到。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