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送给在我最不知所措的时候给予帮助的朋友。
1.
她叹了一口气,那声音仿佛冬季松枝上难以承重的落雪。
墨蓝的夜色下,旷野安静地像是一碗堆起薄薄油脂的浓汤,草地、星辰和火焰都胶在这深郁的静谧里,唯有燃着的柴火偶尔发出水汽爆裂的噼啪声,像打字机一样又往下敲出一行。
我呷了一口手中的啤酒,轻轻摇晃,铝罐中大约还剩下一个瓶底,我把剩下的一口喝完,将其粗暴地压扁,呲出的锋利边缘,差一些划伤我。看着手中变形的铝罐,我突然觉得我们大多数人或许就像是这听啤酒一样,被时间一口一口啜饮,当所有的热情和动力都倾倒一空之后,就变作了一个空壳,然后被生活的巨手毫不犹豫地碾压而过,除了悲鸣,毫无还手之力。
我转头看了一下助教阿辰,恰巧她也转头看我,火焰的影子在她脸上浮动,额角垂下的一丝头发耷至唇角,圆润的颧部在火堆的热力下透着一抹酡红。
“该我给你讲个故事了”,她冲我一笑,“或许可以当做你的素材”。
我一扬手,将铝罐抛到身后的草地,没发出什么声响,“好啊,求之不得呢。”
阿辰往火堆中添了一块木柴,稍事整理了一下衣服,调整了一下坐姿。
她抿了一下嘴唇,又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在整理语言。
我侧着头看着她,等着她开口的功夫,我又观察了一下我的助教。
说是助教,倒不如说是只一个资质稍老一些的领队,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让我纳闷的是她仍没有结婚,虽然看起来依然足够年轻漂亮,但是眉眼间已经有了一种说不上来的东西,像是夏天坠在水面早夭的枫叶。
“那还是大学的时候呢。”阿辰突然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笑容,她望着我,眼睛里好像抓着一团雾。
2.
大四实习的前夕,班里组织了一次野营,组织委员抽签将我们两两分为了一组,我同一个名字叫李永远的男生一起。他的名字有些怪,在刚入学的时候便记住了,但因为我一直在忙于学生会,并没有同班上的同学有过多来往,对他也只是认识。
几年的学生会生活让我有些疲惫,但也让我性格变得外向了许多,由于疏于班级活动,我也想趁这个最后机会跟班里人认识认识。于是我主动找到了这个叫李永远的男生,他中等身高,中等身材,中等相貌,看起来挺老实的,没什么不良嗜好。
我大方冲他打招呼,跟他说:“嗨!李永远,咱俩一个组,去的地方不远,我不会骑自行车,你载我去吧。”
当时他好像在走神,也或许我嗓门有点大,显然一开始他吓了一跳,看到是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回答道:“好啊,只要你不怕我车子破摔到你。”
我像个男生一样拍拍他的肩膀,“没事儿,真要摔了,我临倒也得拉你垫着我!”
再后来,具体是哪一天我记不清了,但是我记得那一天的天气,在那天之前我从来不关注天气这种事,因为我从来不觉得天气能够如何,说来也真是奇怪,就好像在某条路上行走,你或许会留意街边的行人,道旁的商店,闪烁的LED灯,还有喧嚣的广告,沸腾的车笛,但却很少甚至不会去抬头看看天空,是阴是晴,是雨是雪。撑起伞也只不过是为了不被淋湿,不会妨碍你要去做的事情。
好像是变成了一头被驱策的动物,你就一路狂奔啊,你都不知道背后有什么,是洪水,是猛兽还是别的。
那天的天气很晴朗,是不是觉得没什么特别的,确实是,它不会跟哪一个晴天不一样,它一直在那儿却没被我注意,特别的是那种新鲜感,新鲜到让我对自己觉得陌生。
我不会骑车,一直到上大学我都不会,说起来是有些可笑,我没想学骑车,我固执地相信有一天我的另一半会骑车载我,开车送我,是不是很傲娇?
从学校到营地大约20分钟的路程吧,我坐在后座,李永远骑着一辆改装的旧式山地车,前边有一个框子,看着有点老土,但他载着我感觉像是很轻松。
那是一段很短暂的路,班里的同学们在路上畅快地相谈着,但是李永远没有,他只是沉默地蹬着车子,或许是他性格原因吧。我简单跟他搭了几句,便也没再说话。
大概过了一小会儿,他突然哼起歌来,有些含糊不清,大概是当时流行的歌曲,可是很好听,有时候是一段旋律,有时候是轻唱,但不论唱的是什么,那一刻,我觉得李永远好像变成了一种乐器,他发出的声音里有一种东西能抚慰你,他似乎在跟你交谈,但其实他只是在自顾自地唱歌,那个感觉,太奇怪了。
他一边骑车,一边旁若无人地哼歌,仿佛不记得后座上还有一个我,那种奇怪的感觉持续了很长时间,可是到了目的地才发现也不过二十几分钟。直到他停下车子我才回过神来,事实上他没在唱已经有一会儿了。
那种感觉,你能明白吗?
3.
“你不会喜欢上他了吧?”我揶揄到。
阿辰打了我一下,正色道:“怎么会,这跟喜欢一个人完全是两码事。那种感觉真的是非常的……享受。”
我看了看身边所带的食物,计划今晚吃的东西,已经被消灭的差不多了,我剥了一个橘子,递给阿辰几瓣:;“然后呢,应该不止这样吧。”
阿辰结果橘子,没有吃,转过头看着火堆,隐约是苦笑了一下:“然后,我做了一件傻事。”
“什么事?”今早楼下超市的橘子味道很可口,又酸又甜,那种刺激直逼大脑,让我忍不住闭紧眼睛。
“我们在那儿吃过午饭后,开始做游戏。”
“哇,这么老土?”我笑道。
阿辰笑了一声:“是啊,就是这么老土。当时玩到一半的时候,忘了是谁提议让人唱歌,我几乎是条件反射似地就把李永远推了上去。”
我本想说话,但是嘴里那股酸甜的劲儿似乎还在脑仁儿里打转。
“李永远被我拥上去之后,有点不知所措,班里的人应该也没有听过他唱歌,一个劲儿地起哄,僵持了十几秒钟,他似乎是下定了决心,他唱了几句,我都能听见他的声音在哆嗦,实在是烂到家了,完全没有他在骑车时候唱歌的那种感觉,连十分之一都没有,甚至可以说是五音不全。
“在下边看着他眼神不断地闪躲,声音同他的身子一起佝偻着,我才知道自己多蠢。”
我吐掉种子,粘了橘子水的手在草地上擦了一把。
“后来,李永远在同学们嬉笑声里又回到我旁边坐定,他一脸的不好意思,好像是他辜负了我的信任,这让我心里愈加歉疚。回去的路上,我们也聊过几句,但是他没有再唱歌。”
“这是我唯一一次同李永远接触,之后实习、毕业到现在都没有联系过,但确实是因为他的原因,我选择做了传骑的业余助教。”
我思忖了一下,问道:“他的原因让你学习骑车吗?”
阿辰努努嘴,说道:“一部分原因吧,更多的是生活所迫,没钱买车,没男朋友,只好骑自行车了。”
“毕业之后,偶然我整理学生会期间的资料,发现了李永远的一段视频,那或许是他唯一一次站在舞台上,他参加了一次校园原创歌曲大赛,初赛就被淘汰掉了。视频里他同那次野营的表现一样,耸着肩膀,塌着背,样子衰透了,像是一个俘虏而多过歌手。”阿辰戏谑道。
我拧开随身携带的杯子,喝了一点漱漱口,清洗掉嘴里的酸味,“可能有些人天生便不适应舞台吧,强迫不来的。”我说。
“嗯,李永远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吧”,阿辰点点头,“他赛上唱的歌叫做《自行车歌手》,我记不清歌词了,但是那个旋律我记得,那次野营骑车时候他也有哼过,我有印象。”
我笑了笑:“还真是贴切啊,他就像他唱的那个自行车歌手吧,仅能在自行车上唱歌。”
“是啊,可我真正体会到那首歌里边他哼唱的感受,是我学会自行车的那一天。”她扭头看着我,忽然笑了,笑容很明丽,但是有一种迟到的苦涩。
“当我终于掌握了平衡,不再低头看着自己两个脚掌做圆运动,而是抬头正常骑车的时候,我知道了李永远为什么是自行车歌手了。”
“那一刻,他心无旁骛,别无牵挂,自行车不再是交通工具,而是一座为他自己搭设的舞台,他不需要听众,但眼前的树,耳边的风,道旁的花,头顶的云,都变成了他的听众,也或许他心中也有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苦,他只是慰藉自己。”
“只有在自行车上,他才会唱歌,只有那个时候,他才能安心地唱歌。他只是单纯地唱,就是单纯地唱啊。”阿辰的声音慢慢压低。
“学会骑车的那个下午,我骑车转了大半个城市,从中午一直骑到晚上,我一路看过熟悉的街道,熟悉的路口,熟悉的大楼,却仿佛是陌生的。霓虹灯盖过夕阳的时候,我终于筋疲力尽,我停在公园旁,车子倒进草丛里,我蹲在一旁开始嚎啕大哭,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阿辰赧然一笑。
“嗯,我大概能想象出来。”
面前的火堆燃的差不多了,看时间也接近了子夜,应当收拾一下了。
我起身的瞬间,阿辰忽然哼起了一段旋律,没有歌词,只是简单的旋律。我凝身站住,静静地听她哼唱。
当最后一个音符停歇的之后,我捡起了开始被我扔在身后的铝罐残骸,心想,这大概就是《自行车歌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