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宣公的选择》——立弟弟,还是立儿子?

对于古代的皇室来说,继承人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往往习惯性地认为,“父子相承”是天经地义,但一开始却并不是如此,甚至在确定了这一原则之后,后世还是频频上演“兄终弟及”的戏码。

《史记·梁孝王世家》记载“孝王,窦太后少子也,爱之,赏赐不可胜道”。汉代窦太后十分宠爱自己的小儿子刘武,将富庶的梁国封给他,而且不顾“父子传承”的祖制,希望汉景帝百年之后由梁王刘武来继承皇位。

景帝面对母亲的步步紧逼,表面上答应,实际上,则利用吴楚“七国之乱”消耗了梁王的实力,紧接着迅速立栗姬的儿子刘荣为太子。

后来,刘荣被废后,窦太后再次提议让梁王为储君。此时,景帝提出需征求大臣意见。臣工代表袁盎并没有着急反对太后,而是顺着她的思路假设:“如果立梁王为帝,那么梁王死后该谁即位呢?”

太后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回答说:“传给他哥哥景帝的儿子。”

“要是梁王的儿子不同意,怎么办?梁王的儿子和景帝的儿子会不会争夺?”

为了增加说服力,袁盎给窦太后讲了春秋宋宣公的故事。


宋国是商王的后裔,尊奉的是“兄终弟及”的传承制度。

宋宣公遵循祖制,舍弃太子与夷,而将君位让给弟弟和,也就是宋穆公。

宋穆公为了感谢哥哥的恩情,临终又将君位还给了原太子与夷,甚至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公子冯安排到郑国,以减少国内的阻力。

最终,与夷即位,为宋殇公。


但故事并没有结束。

宋殇公,从谥号“殇”上就可以看出其悲剧性。

“殇”,早死、未成年且非正常死亡。

具体来说,和一个女子有关。

宋国的大司马孔父嘉有一位很美丽的妻子,被当时的太宰华督看上,为了夺取人妻。华督鼓动民众,说“宋殇公即位十年,就发动了十一次战争,百姓苦不堪言,而罪魁祸首就是大司马孔父嘉。为平民愤,我愿杀之。”于是,打着这样一个“光明”的旗号,华督杀害了孔父嘉,并娶其妻。殇公对此事非常愤怒,华督先下手为强,把国君也杀了。可怜宋殇公就这样命丧黄泉。华督杀了殇公后,从郑国迎回宋穆公的儿子公子冯,即位为君,是为宋庄公。


《春秋公羊传》的重点不是写华督的罪恶,而是放在宋穆公和儿子以及侄子与夷的对话上。

他在和儿子谈话时说:“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活着不要相见,死了不用哭泣,这基本上等于断绝了父子关系了。

而与夷的表达也很明白: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肯定能力。我父亲之所以立叔叔你为国君,是因为你比我更有能力主持国家。

与夷复曰:“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反对逐子。你为了还位,驱逐了自己的儿子,这不符合我父亲的遗愿。如果儿子可以赶走,父亲早把我赶走了。

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

宋穆公则顺着他的话回应:你父亲没有驱逐你,正是为了有朝一日我可以“还政于你”。

缪公曰:“先君之不尔逐可知矣,吾立乎此摄也,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弑与夷。

本来“父终子及”是很简单的,结果,这样传来传去,让来让去,搞得非常复杂,而且并没有解决问题,最终,公子冯杀了与夷。


宋宣公“舍子立弟”的做法获得了《左传》的好评:

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

但是,同样为《春秋》作注的《公羊传》则做出了截然不同的评价:

“宋之祸,宣公为之也。”

《左传》是从道义上认可宣公的知人善任,《公羊传》则是从“大一统”的角度反对宣公破坏周朝的制度。

相比于商朝的“兄终弟及”制,周公提出的“嫡长子继承制”更为科学。后者秉持着“立嫡不立长,立长不立贤”的原则,在继承人方面更唯一,也更平稳。

相反,“兄终弟及”的问题就很多:

第一、顺序混乱。

一个君主有若干个弟弟,到底该传给哪一个?如果弟弟全部不在又该如何?继承顺序会非常混乱。

第二、不分亲疏。

父子关系,从血缘上要比兄弟要更为亲近。

第三、年龄问题。

一般兄弟年龄相差不会很大,哥哥去世,弟弟年龄也不会很小,真正当了国君,也干不了几年。

正是因为这些弊端,所以,古代社会皇室主要还是采用“嫡长子继承制”。

宋宣公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明白,制度很多时候比道义更管用。道义只是一时的高尚,迟早会引发争端;制度看似绝情,却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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