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酒吧门口遇见她的。
远远看着,她一只脚蹬着墙,另外一只脚蹬着地,抽烟的样子很不熟练。抽惯了烟的人都是吸一口,囫囵咽下去,在肺里面打个转,再从鼻腔里面呼出来。她不是,那烟怎么到她嘴里的,就怎么出来了,原封未动。
黑灯瞎火的,我只能瞅见她倒映在墙根那里细细的影子。有点可人。
“妹子,一看你就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大着胆子,走过去跟她搭讪。
“这年头,这岁数,谁还能没个故事。”
她这么一说,我就乐了,有点意思哎。
“那我先讲我的故事吧。”我也掏出烟,管她借了个火。
不瞒你说,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活生生的女人了。
那你应该不是航天员,就是刚出来的囚犯。
我是后面那个。
光看看就猜得出来。
你还听不听我讲故事了?
你讲你讲。
外面的风这么大,咱们找个地方慢慢说吧。
星巴克?
额,行。
她竟答应的这么爽快,让我一阵激动。狱前多年的把妹经验告诉我,这次遇见的不是爱情。
顺着那家酒吧一直往前走,街道的拐角处,有一家很大的星巴克,外面有坐的地方,用竹子做成的秋千,很适合情侣。我和她在里面找了个地方坐下。因为是晚上,人不是很多,但都是成双成对,眉飞色舞地谈天。她不怎么说话,只是不断地用小勺搅拌着咖啡,一圈一圈地碰着杯壁。我对这点声音很敏感,太久的监狱生活,让我对什么声音都很敏感,她把那勺子敲得我的耳膜“哒哒”直响,我不耐烦地挠了挠自己的头发,先开了口。乐意着把自己的过去交给一个陌生人。
我把摩卡像白酒似的大吞了一口,开始讲起来。
我们村很穷,九十年代,我是我们村里第一个有车的人,是辆黑色的桑塔纳。每天夜里才能回家,车的后备箱里,装满箱满箱的钱。村里一盏路灯都没有,偶尔会有狗吠一两声,一点都不吓人。
我刚开始只是喜欢赌钱。在赌场里,每个人都是粗野的,展示着最兽性的一面,嘴里讲着脏话,手里的钱进进出出,都不清楚归宿似的。刚开始混赌场的时候,我不赌钱,也不注意他们的脸,只用心观察他们的手,各式各样的手,只从手就能判断出他们的心情、语气和性格。大部分的手都是愤怒的、疯狂的、大摇大摆的,一点都不淡定,手一挥,汗珠能甩到别人的脸上。后来自己开始赌的时候,一般就会选定有很多这样的手的赌桌,如果两三局下来,若我的手也开始兴高采烈起来,就会抽身离开。不得不说,我是个聪明的赌徒,用这个方法,赢到了很多钱,大把大把的花不完。
有天,我遇见了一双手,很细嫩,很光滑,很麻利,没有主意,可每个动作又都是主意,依顺着牌起起落落的,戏子一般。那是我第一次,我发誓是第一次,因为一个人的一双手,去注意她的脸。是一个女人。赌场的灯照着,她脸上五光十色的,像我家村里春天的田野。她手上没有戒指,我想赢很多钱,吸引她的目光。
我跟随着那双手,来到了她的赌桌,几局下来,跟前便堆满了赌卡,那是钱的象征。越来越多的人在我周围聚集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在我身上下赌注,包括她在内。我有点欣喜若狂,忘记了自己逐渐兴高采烈的双手。
他们在我身后吼着:七点!七点!七点!
最后一局,我让他们失望了。他们“吁——”了一声,便遗憾地从我身边散去,只有她留了下来。
“要不要去个地方?”她问。
“我吗?”
“我喜欢你的双手。”
那一刻,我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
她气喘吁吁地说: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每次进门都耷拉着眼皮,不抬头看人。他们不懂,你其实是在看别人的手。
她换了个姿势接着说:你跟我一样,光凭着手看人。人的脸可以装着笑,装着哭,装着疲惫,装着烦恼,装着严肃,可那双手是瞒不了人的。人的心是什么样的,全在指尖上,一个不小心就全泄露了。心宽的人,手就肥嘟嘟的,心窄的人,手上一点肉都没有。你若是真的开心,手肚们全在跳舞,你要是不开心啊,他们就全都没了精神气儿。
那我呢?我一边吻着她的手,一边问。
她“啊——”了一声,躺在我旁边,你的手,跟了我刚合适。
我们约好了一样,开始一起在赌场赚钱,一起把钱满箱满箱的运回我家。她一点都不留。我等着她开口,如果她愿意,我想拿着这些钱,和她去一个没有牌的地方。
“后来呢?”
“你听我接着说。”
后来我们大吵了一次,因为很小的一件事,我脑子不清醒,去了赌场,把钱全输了进去。我不敢告诉她,怕她再闹,就自己想了个法子赚钱,跟着一个哥们去卖粉了。
我也是倒霉,第一次卖粉就被关了起来,被抓走的路上还想着,可惜了,连跟她告别的机会都没有。
没成想,审我的第一个人就是她。
“姓名。”你为什么要去卖粉,你没钱吗?
“王坤。”跟你吵了架,赌气把钱全都输光了。
“年龄。”没钱你可以跟我说啊。
“25岁。”怕跟你说了,你会生气。
“家庭地址。”我不生气,我很无奈。
“叶河旁的叶乡。”我错了,真的错了。你能不能等我出来,我想重新认识你,跟你好好过。
“这是第几次?”来不及了,你这次要蹲十几年。
“第一次。”我想改邪归正,从头做人。
……
我们两个人都低着头,用指尖交流。她没说等我,也没说不等我。
其实怎么说呢,我早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她不是真正的赌徒。她想瞒,可手骗不了人的。没有哪个赌徒的手,会像她的那样干净明亮,一点都不拖泥带水。赌徒的手都是犹犹豫豫的,拿不起放不下,偶尔果断一下,豪放一下,也都是装出来的,心里像紧了一把弦,一输,这根弦就断了。只有她,想投在哪儿就投在哪儿,有点随心所欲和漫不经心,好像自己是来赌钱的,又不在乎那一点钱。我就是迷上了这样的手。自己是赌徒,却迷上了不是赌徒的手。
“那你现在出来了,想做点什么?”
“还没考虑清楚,我的手这么灵活,干什么都行。”
我当着她的面,偷了一个女人包里的手机。炫耀似的。
她一把把我拷了起来,非常麻利,不留情面。甚至没有惊动邻座的人。
“你干嘛?”
“我是警察。”
“怪不得你的手有点像她,我可以听听你的故事吗?”
“我太感情用事了,总是想拯救贼,最后却爱上了贼。”
(3月23日,买了私人用品,没有两翼的,很不方便。学业问题解决之后,有很多事情想做,却都做不好。吃饭回来的路上,大概十来米远的地方看到一对情侣,脸上挂着笑,我后脑勺一阵发紧。24日上午,写着写着,想起了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女人的二十四小时》,这样写故事好像有点不太对,结局连自己都始料未及。不想改了,不想用现在的自己去搏击以前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