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远把车停进车位,没有熄火。
暖风还在吹,吹得他脸发干。他关掉了,拔了钥匙,车里一下安静下来。楼上的窗户亮着,暖黄色的光,那是他的家。老婆刘琳应该刚把孩子哄睡,正歪在沙发上刷手机,茶几上摆着给他留的饭,用保鲜膜盖着。
他以前觉得这种画面很幸福。现在他觉得,那扇窗户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他在车里坐了三分钟,抽了根烟。烟灰弹在车载烟灰缸里,里面已经堆了半缸,都是他每晚回来之前攒的。抽完烟,他上楼,开门,换鞋。客厅里刘琳果然在沙发上,手机屏幕的光映在她脸上,她没抬头。
“饭在微波炉里。”
“嗯。”
赵明远去厨房,打开微波炉,热了两分钟。饭是西红柿炒蛋和米饭,和昨天差不多,和前天的也差不多。他端着碗坐在餐桌前,一个人吃。客厅里传来短视频的BGM声,刘琳在刷抖音,偶尔笑一声。
他吃完,把碗洗了。经过客厅的时候,他说了一句:“我睡了。”刘琳嗯了一声,手指没停。
赵明远走进卧室,躺下来,盯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从墙角延伸到吊灯旁边,他每天看,已经看了大半年了。他知道那道裂缝不会自己消失,但他没找人修。不是没钱,是懒得张口。
他不知道自己是从哪一天开始变成这个家的隐形人的。
也许是两年前他升职那会儿,当上销售总监,出差越来越多,有时候一周在家住不到两天。刘琳和孩子都习惯了没有他的日子,他回来吃饭要加一副碗筷,回来睡觉要加一个枕头。他像一个偶尔来访的客人,礼貌地吃饭、安静地睡觉,然后礼貌地离开。
他试过补救。上个月他特意推掉一个酒局,回来陪刘琳看电视剧,坐在她旁边,问她最近怎么样。她一边划手机一边说:“挺好的,你忙你的。”他伸手想握她的手,她正在打字,抽回去了。那个动作很轻,轻到像是无意识的。但他注意到了。
他以为她不爱他了。可她对他也没什么不满,不吵架、不冷战、不提离婚。她只是没空理他。她的时间被两个孩子填满,被公司的工作填满,被她的姐妹团填满,被她的瑜伽课填满,最后剩那么一点点缝隙,她给了手机。
他没资格抱怨,因为他也一样。他也有他的酒局、他的出差、他的客户、他的应酬。他和刘琳像两条平行线,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自画着各自的轨道,偶尔交汇,也只是在交接孩子作业时、在转账水电费时、在商量周末谁带孩子去兴趣班时。
真正的转折,是上周三。
儿子小宇发高烧,刘琳一个人带孩子去挂急诊,赵明远在隔壁市陪客户吃饭。他没赶回来,不是不想,是抽不开身。饭局上那个客户喝多了,拉着他的手说小赵啊这个项目我可就交给你了。他笑着敬酒,给刘琳发了一条消息:“辛苦你了。”刘琳回了一个字:“嗯。”
他以为没什么。第二天回家,刘琳在厨房给孩子熬粥,看都没看他一眼。他走进厨房说:“昨天我实在是走不开。”刘琳没说话,手里的勺子搅着粥,一下一下,粥在锅里翻腾,热气扑在她脸上。
“琳琳?”
“赵明远,你知道昨天我在医院待了多久吗?四个小时。小宇烧到三十九度八,吐了三次,我一个人抱着他挂号、排队、拿药,旁边那个床的孩子他爸忙前忙后,小宇问我,爸爸怎么不来?”
他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你以前不这样的。”刘琳说完这句话,把火关了,端起粥出去了。他站在厨房里,抽油烟机还在响,嗡嗡的,像一只困在盒子里的蜜蜂。他看着灶台上那锅粥,热气还在冒,飘到天花板上,散开,没了。
那天晚上他睡在客厅沙发上,不是刘琳让他睡的,是他自己躺那里的。沙发太短了,他蜷着腿,缩在那一小块空间里,像一条被塞进过小纸箱的狗。凌晨两点他醒了,口渴,去厨房倒水,路过卧室门口,门没关严,透出一道缝。刘琳睡得很沉,她睡觉的姿势很规矩,像一条直线。
他看了三秒,走开了。
从那天开始,他发现自己在这个家越来越轻。轻到说话没人接话,轻到坐着没人看到,轻到他有时候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站在这儿。他甚至开始在出门前故意往茶几上留东西——打火机、车钥匙、还没拆的信封——然后晚上回来看看那些东西动没动。如果动了,说明有人注意到他来过。可是茶几上那些东西,位置从来没变过。
昨天晚上他回来得比平时早,八点多,小宇还没睡,在客厅地板上搭积木。他蹲下来,想陪儿子玩。他拿起一块积木,想搭在城堡的顶上。小宇抬头看了他一眼,说:“爸爸,你别动我的城堡,我自己会搭。”那个语气很平静,像在跟陌生人说话。他把积木放下,站起来,走到阳台上,点了一根烟。
也就是那根烟,让他决定——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是为了挽回,他不想挽回什么。他只是突然发现自己活得像一个幽灵,和一个女人、两个孩子住在同一套公寓里,却谁也没真的看到过他。
他掐灭烟,走进客厅,刘琳正在阳台上晾衣服。他走到她身后,开口说:“刘琳,我想跟你聊聊。”
她没有回头,手里拿着一条湿漉漉的牛仔裤,往衣架上挂。
“我最近一直在想,我们是不是该分开一段时间。”他声音不大,但是够清楚。
刘琳挂牛仔裤的手停了一下,然后继续挂,把牛仔裤拉直了,夹上夹子。
“你想好了?”
“想好了。”
她转过身,靠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他。灯光照在她脸上,她看起来没怎么变,眼角有些细纹,但整体和十年前差不多。还是那张脸,那个表情,那种不温不火的眼神。
“赵明远,你真的想好了,还是只是想让我挽留你?”
他愣了一下。
她继续说:“你要是想好了,明天我回娘家住几天。想清楚了告诉我,房子怎么办、孩子怎么分,你定。”
她说完,转身进屋了。阳台门关上,隔断了他的视线。他站在那里,风吹过来,吹得晾衣架上的牛仔裤荡来荡去,像一条空荡荡的腿。
那天晚上他没有回客厅睡。他躺在卧室的床上,刘琳背对着他。两人隔了一个人的距离,谁也没有靠近。他听着她的呼吸声,很均匀,看不出是睡着还是醒着。
他想起他们刚结婚那会儿,租的房子只有三十平,床也是小床,两个人挤在一起,翻身都会碰到对方。那时候他们从来不背对着睡,哪怕吵架了,半夜也会不自觉地贴到一起。他不知道是从哪一天起,他们不再贴着了。也许是他第一次出差回来她忘了去接站,也许是某天早上他醒来发现她已经在厨房忙了很久而他什么都没察觉。那些微小的、不起眼的裂痕,像天花板上的那道裂缝,一开始看不见,等看见了,已经裂了一整面墙。
早上六点,闹钟响了。刘琳比闹钟先醒了,她穿好衣服,拖着一个行李箱从卧室出来。行李箱是粉色的,他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买的。她走到门口换鞋,小宇醒了,跑出来抱住她的腿喊妈妈。她蹲下来,跟小宇说了几句话,亲了亲他的额头,然后站起来,拉开门。
她走出去之前,回头看了他一眼。就一眼,没有表情,看不出情绪,像看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然后门关上了。
他站在客厅里,小宇抱着他的腿问:“爸爸,妈妈去哪了?”他说出差了。小宇哦了一声,松开手,跑回房间找玩具去了。客厅里只剩下他一个人,茶几上还有昨晚的烟灰缸没有倒,旁边的窗帘半拉着,阳光从缝隙里挤进来一条,落在地板上,像一根绷紧的线。
他坐回沙发上,想了很多。想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朋友的生日会上,她穿一件白衬衫,笑着跟他要微信;想他们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他忘了她的生日,他跑了几条街买了一束花回来,她看到了又哭又笑,没收,也没真生气;想她生孩子那天,他站在产房外面,手心全是汗,听到孩子哭的时候他腿软了,蹲在走廊里起不来。
那时候他以为自己会一辈子对她好。好到她没有机会跟任何人抱怨——我老公不关心我。可他到底还是让她说了这种话。他以为自己拼命赚钱就是对她好了,却忘了她想要的也许没那么贵。
他站起来,走到阳台。晾衣架上那件牛仔裤还在,已经干了,被风吹得平平整整。他伸手摸了一下,布料是硬的,被太阳晒透了。他突然很想知道,刘琳今天下午三点在干什么,是不是又在公司茶水间泡一杯茶,对着手机发呆;晚上六点是不是又要一个人去接孩子,路过超市买一盒牛奶和一袋面包。
他开始觉得,他并不了解刘琳每天怎么过。七年了,他没问过她“你今天过得怎么样”的时候,是认真在等答案。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随口一问,她随口一回,然后话题就断了。他不了解她最近在追什么剧,不了解她办公室新来的那个小姑娘叫什么名字,不了解她上次笑到肚子疼是什么时候。他只知道她几点起床、几点接孩子、几点关灯睡觉。他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也许她早就想走了。他每天回来得那么晚,她早就习惯了没有他的夜晚。他以为自己在忙工作、忙应酬、忙这个家,其实他只是在忙自己。忙到有一天回头,发现这个家已经不需要他了。
手机响了,刘琳发来一条微信:“小宇的家长会下周三,我到时候回来。”没有表情,没有语气,像一条系统通知。
他看着这条消息,打了几个字又删掉了,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了。最后他回了一句:“知道了,我等你。”
然后他放下手机,把茶几上的烟灰缸倒了,把窗帘拉开,阳光涌进来,铺满了整个客厅。他站在阳光里,看着家里的每一样东西——沙发上的抱枕叠得整整齐齐,电视柜上的相框里他们一家四口在游乐园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冰箱上贴着儿子画的画,歪歪扭扭画了一棵树、一栋房子、四个人。
他看了很久。久到阳光从这头移到了那头。久到小宇从房间里探出头问:“爸爸,中午吃什么?”他说:“你想吃什么?爸爸给你做。”
小宇眼睛亮了:“肉末茄子!”
他走进厨房,系上那条很久没用的围裙,从冰箱里拿出茄子、肉末、大蒜。水龙头打开的声音哗哗响,油烟机打开嗡嗡响,油锅烧热了嗤啦响。他切菜、翻炒、调味,手忙脚乱,最后端出来一盘黑乎乎的肉末茄子,茄子炒烂了,酱油放多了,卖相奇差。
小宇端着碗吃了两大口,嘴里含含糊糊地说:“好吃!”
赵明远看着儿子,看着他鼓着腮帮子嚼的样子,看着他嘴角沾着的饭粒,看着他眼睛里的那种光。他突然明白了一件事——这个家没有抛弃他,是他自己先走远了。走得太远,远到差点回不来。
那天下午他给刘琳打了一个电话,响了三声接了。
“喂?”
“琳琳,家长会那天我去接你。”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
“嗯。”
然后她挂了。只有两个字,但他觉得,这两个字比昨晚一整晚的沉默要重得多。也许还不够,也许还差很多。但至少,他决定不再做那个把自己活成透明人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