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人,他手下只有七百人。从并州到徐州,始终只有七百人。但就是这七百人,被他练成了整个徐州乃至天下最锋利的刀。铠甲是全军最精良的,斗具是全军最齐整的,训练是全军最严苛的。每所攻击,无不破者。这名声不是他自封的,是一场仗一场仗打出来的。
军中人称他们为陷阵营,这个名字第一次叫响是在河内。当时吕布与袁术交战,高顺领七百人为先锋,对阵袁术麾下大将张勋的五千精兵。那天天色微明,雾气浓重,高顺下令全军弃盾持刀,以十人一列,组成楔形阵,从正面直插敌阵。七百人如同一把烧红的铁钎刺入牛油,张勋的阵型从中间被生生撕开。那一战,陷阵营斩首千余级,自损不过七十人。
战后吕布大喜,当着众将的面说:“高顺所将,非七百人,乃七百虎狼也!”
可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高顺收回思绪,吕布的府邸已经到了。门前的灯笼在风中摇晃,光影明灭不定。他把佩刀交给守卫,整了整衣甲,迈步而入。
堂上灯火通明,吕布坐在主位,身形高大,即便坐着也比旁人高出半头。他今年四十出头,容貌雄毅,双目有神,但眼角的纹路和鬓边的几缕白丝已经显出了岁月的痕迹。此刻他穿着一件绛色锦袍,腰间束着玉带,看起来心情不错,手边还放着一壶酒。
下首坐着两个人。一个是陈宫,四十余岁,面容清瘦,眉目间带着一种读书人特有的矜持和锐气。另一个是吕布的妻弟魏续,三十出头,生得白净,此刻正陪着笑脸跟吕布说着什么。
高顺进堂行礼。吕布抬手示意他坐下,语气随意:“顺来了,正好,有个事跟你说。”
高顺在陈宫对面落座。陈宫看了他一眼,微微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吕布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饮尽,这才说道:“袁术那边来了使者,要借道。我答应了。”高顺没有说话,他知道吕布这句话说完了,后面还有。
果然,吕布放下酒杯,手指在案上敲了两下,又道:“袁公路要打刘备,从咱们这儿过。他答应给我二十万斛粮草,外加三千匹绢。我想着,这买卖不亏。”
高顺依然没有说话。他看了一眼陈宫,陈宫的面色平静,看不出什么表情。魏续倒是先开了口:“姐夫,袁术这人反复无常,他答应的事……”
“我知道,”吕布摆摆手,“但刘备那厮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初我落魄的时候投他,他倒好,趁我出门夺了我的城。如今袁术打他,我乐得看热闹。”
高顺听到这里,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大,语速不快,每一个字都像是在唇齿间碾过一遍才放出来的:“主公,刘备虽有过失,但眼下他与我们是唇齿相依。袁术若吞了刘备,下一步必是徐州。借道予袁术,无异于开门揖盗。”
堂上安静了一瞬,吕布的表情变了。他端起酒杯又放下,嘴唇动了动,最终说出来的话却带着几分不耐:“你就是想得太多。袁术要打刘备,不是要打我。粮草绢帛送到手上,我凭什么不要?”
“主公,”高顺的声音仍然不急不缓,“袁术送粮草绢帛,不是因为他慷慨,而是因为他觉得这笔买卖比打仗划算。他能觉得划算的事,对主公来说绝不会是好事。”
吕布的脸色沉了下来。魏续见状,连忙打圆场:“高将军此言差矣,主公与袁术有姻亲之约,袁术的使者说了,此番借道,也是为了两家日后……”
“姻亲?”高顺截断了魏续的话,目光转向吕布,“主公,袁术僭号于淮南,天下共愤。主公若与他结盟,朝廷那边如何交代?曹操那边又如何交代?”
吕布猛地一拍案几,酒壶都跳了起来:“曹操曹操曹操!他曹孟德算什么东西?当年我在长安杀董卓的时候,他还在酸枣啃干粮呢!如今他奉了天子就了不起了?动不动就让我去许都述职,我述什么职?我吕布行得正站得直,用不着他来管!”
这番话说了出来,吕布的气息兀自不平,胸膛剧烈起伏。他一把抓起酒壶,仰头灌了大半壶,酒液顺着嘴角淌下来,洇湿了锦袍的前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