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街路上的那家酒吧,和《摆渡人》里陈末管春的酒吧差不多,至少我的印象是这样。每天夜里新闻联播结束后的时间点,驻唱的歌手会准点开唱。唱的曲目也都还算流行,赵雷的《成都》是几个月前十分火热的歌。最近,毛不易的《消愁》正流行着。听别人说,不管是敬故乡,还是敬远方,每一次听这首歌都仿佛置身比赛的现场第一次听歌手唱出来一样,特别是常年在外漂泊的人。
我想,仿若初见便是这种感觉吧。
认识她真是一个意外。我本是一个很少往酒吧里跑的人,一向冷清的心也喜欢独自在吧台的角落点上一杯Vodka,静静的品味烈焰般的独特味道。那天她唱完歌从舞台下来,站在我旁边,向酒保要了一杯加了柳橙汁的Vodka。我很诧异,说很少看到有人这么喝。她说她喜欢柳橙汁和Vodka混合的颜色,似明非明,似暗非暗,就像她身处的这个世界,有时候昏昏浊浊,有时候却非常清晰。
她问我怎么不喜欢在Vodka里加点东西,纯的真的好喝吗?我也坦白,不甜、不苦、不涩,这是我想要的味道。她笑道。
“你可真是看起来年纪轻轻啊!”
于是,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几天后,喝酒的时候她跟我说。
“我有故事,你能请我喝酒吗?”
我说好。
她说他追她的时候对她特别好,想尽各种办法来讨好她。她穿白衬衣的时候他会跟着她穿,她改微博头像的时候他也会跟着改。她说想去亚丁,他在她生日前给她递上机票,说订好了酒店,她看了看手机上的订单,是两间单人房。
去年年初的时候,他说带她去听五月天的演唱会,她答应。听到《温柔》的时候,他对她说。
“我知道五月天陪你走过的整个青春,但我想,你能把你的未来交给我吗?”
分手的时候,他给她发了一张好人卡,说她太优秀,他配不上。
听完故事,我说,你也该尝尝纯的Vodka是什么味道。
烈焰点燃的地方,寸草不生,该忘的或许都能忘掉吧!
她说她是一个矫情的傻子。
2017.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