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联合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这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立足资源禀赋,聚焦文化振兴。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要深入挖文化内涵,注重长远规划,以人为本。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探索文旅融合有效发展模式,推动各地特色景点建设和文化融合,把“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加快资源整合,抓实产业振兴。推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进文旅融合,离不开真金白银投入,既需要金融支持保障,也需要产业用地保障。要引导文化和旅游产业生产要素向融合发展示范区合理集聚,积极引进龙头产业,持续招大引强、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培育龙头业态、补齐产业配套,促进文旅之间要素互补,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促进文体旅融合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推进统筹工作,实现政通人和。探索文旅融合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需协调配合,建设融合发展示范区。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持续深入、艺术工作有序、突出宣传推广、文旅市场管理有力有序等方面需要各级单位共同协同,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既要各司其职又要贯通协同,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