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廉洁履职防线 护航乡村振兴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基层党员干部作为党在农村工作的“神经末梢”,是推动乡村振兴、服务群众的关键力量。基层各级党组织应以《规定》为准则,强理论、守底线、严督导,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铸魂补钙,夯实理论根基,筑牢廉洁履职思想堤坝。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基层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规定》纳入日常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党课、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矩和廉洁履职要求,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真正让廉洁理念入脑入心,为廉洁履职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明规守纪,扎紧制度笼子,锤炼廉洁履职过硬作风。制度是规范行为的准则,是保障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障。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中的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村级事务管理、惠民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民心,以过硬的作风推动农村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严督实导,强化执纪问责,健全廉洁履职长效机制。监督是保障制度落实的关键环节,执纪问责是维护纪律严肃性的重要手段。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防微杜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廉洁履职情况纳入基层党员干部考核体系,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激励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规定,积极担当作为,推动廉洁履职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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