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基层廉洁防线,护航乡村振兴新征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修订后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新时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了“清廉动能”。

纲举目张,锚定清廉履职新坐标。《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要求农村基层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利益作为履职尽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体干部需深刻认识到:廉洁履职是党对基层干部的底线要求,更是赢得群众信任、推动乡村振兴的政治保障。要主动对标《规定》要求,将“清正廉洁、规范履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杜绝“虚报冒领补贴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12类禁止性行为,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整治“微腐败”,以“钉钉子”精神破解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以清廉之笔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

靶向施治,织密权力监督防护网。《规定》以刀刃向内的魄力,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中的“微腐败”实施精准打击:在资金监管领域,剑指虚报冒领补贴、截留挪用征地款、设立“小金库”等顽疾,明确要求村级财务收支实行“联审联签”,集体资产处置必须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在项目建设环节,严查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违规插手工程招标、亲属承揽关联项目等行为,推行乡村工程项目“终身责任制”;在基层选举中,对拉票贿选、操纵选票、利用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等乱象“零容忍”,建立候选人资格联审机制,让“贿选者出局、清白者上位”。例如,某省通过“阳光村务”平台公开集体资产交易信息,使宅基地流转溢价率提升30%,群众投诉量下降65%,印证了制度约束的实效性。

共治共享,激活乡村振兴廉动力。《规定》的生命力在于全民参与、全程监督。一方面,通过“清单化”管理让干部知敬畏:某市将文件中的“12个不准”编成顺口溜,刻在村务公开栏上,让“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条件”“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敛财”等要求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以“数字化”赋能群众监督:多地推广“清风码”举报平台,村民扫码即可上传干部违规线索,系统自动分办至纪检监察机关,48小时内反馈处理进度。更值得关注的是,《规定》将廉洁履职与乡风文明建设深度融合,明确要求干部带头抵制高额彩礼、倡导婚事新办,某试点村通过“红白理事会”将婚宴标准纳入村规民约,使单场婚宴开支从平均8万元降至3万元。这种“制度+文化”的双轮驱动,正让清风正气充盈广袤乡野。

《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农村基层治理从“宽松软”向“严紧硬”的跨越。当每一笔惠农资金都晒在阳光下,每一处集体资产都装进制度的笼子,每一次干部履职都经得起群众审视,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必将因清廉底色而更加绚丽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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