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同学的推荐下读了清朝沈复所写的《浮生六记》。我刚阅读了几段便十分喜爱,想要给大家推荐。“浮生”二字典出李白诗《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中“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书中主要描写的便是作者夫妇生活,没有什么跌宕的情节,但处处透着情趣。
对于古时描写普通人家的生活的作品,我是读的很少的。唯一有印象的也就是归有光的《项脊轩志》中的“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或者也只有从一些诗歌中才能捕获到古时夫妇间的爱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然而大多数诗歌写得都是伤痛离别的悲剧,或是十分激烈的,少有平平淡淡描写夫妻生活的。有人或许会提《红楼梦》,但作为小说,尤其是描写大户人家的小说读起来总觉得不是那么贴近生活。
我个人认为好的感情,该是两人能十分聊得来,对方的梗都接得到,能够携手去看风景,也能够柴米油盐相对。在读《浮生六记》之前,我对古人的婚姻停留在父母包办婚姻的程度上。两人可能在结婚前没有见过面,婚后也便是相敬如宾罢了。至于婚后两人如何相对,男女之间的感情之类的却是很不了解。这本书可以说给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古时候的女子也这么可爱,我竟然被古人塞了狗粮。
原文是古文,但由于这个随笔集太讨人喜欢了,早在1936年林语堂就把它翻成了英文,还在序言中写道“芸,我想,是中国文学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当然白话文也是有的。话不多说,先给大家看一段。
我的堂伯父素存公很早就过世了,他没有后代,我父亲就把我过继给他做嗣子。伯父的墓在西跨塘福寿山祖坟之侧,每年春天我总要带着芸去拜祭扫墓。王二姑听说那里有个叫戈园的胜景,就请求与我们一起去。芸看见地上碎小的乱石上有些有苔状细纹,斑斑点点甚是好看,就指给我看,说:“用它来垒盆景,比宣州的白石更古朴雅致。”我说:“像这样的石子,恐怕难得。”王二姑说:“嫂子真的爱这石子,我就替你捡些吧。”说完就向守墓的人借了一条麻袋,迈开大步捡起石子来。每得到一块石头,我说“好”,她便收起来;我说“不好”,她便丢掉。不一会儿,她已是汗流满面,拖着麻袋回来了,说:“再拾我可没力气了。”芸一边拣石子一边说:“听说山民收获果子,一定要借助猴子的力量,果然是这样。”王二姑气愤地撮起十指,做出要搔她痒的姿势,我急忙横在中间拦住她,转过身来批评芸:“人家劳碌你享清闲,还说出这样的话,难怪妹妹要生气。”回来的路上,我们去游戈园,园中绿叶翠嫩,红花娇艳。王二姑性本憨直,看见花就摘。芸斥责她说:“你既没有瓶子养花,又不把它戴在鬓旁,摘那么多干什么!”王二姑说:“花又不知道痛痒,我多摘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笑着说:“将来罚你嫁个麻脸胡须多的丈夫,替花发泄愤怒。”王二姑愤怒地盯着我,把花掷在地上,用三寸金莲钩拨到池塘中,说:“你们为什么这样欺负我!”芸陪着笑脸劝了半天她才算作罢。
我自己特别喜欢这种23333,感觉好可爱啊。还有一段写的是芸女扮男装出门看庙会,也是超级可爱。我当时就想着原来电视剧没骗我,小姐姐真的会穿男装啊。
我被众位朋友邀去插花布置,因此有机会亲身经历了庙会的盛况。回家后向芸说起精彩场面,芸听了说:“可惜我不是男的,不能到那里去。”我说:“戴我的帽子,穿我的衣服,也是变女为男的方法呀。”于是,给芸把发髻改成辫子,画粗了眉毛,戴上我的帽子,两鬓露出少许头发还可以掩盖过去;穿我的衣裳长了有一寸半,就在腰间折起缝住,外面穿上马褂也可以掩饰。芸问:“脚上该怎么办呢?”我说:“街上有一种蝴蝶鞋,各种尺寸,很好买,而且早晚可以代替拖鞋用,不是很好吗?”芸很高兴。到了晚饭后,装束完成,芸学着男人的样子,拱着手,迈着大步练了很久。突然间,她又改变主意了:“我不去了。万一被人认出就不好了,再说母亲知道了可能会生气的。”我怂恿她说:“庙中办事的人谁不认识我,即使认出来也不过一笑了之。母亲现在九妹家,我们悄悄地去,悄悄地回来,怎么能知道呢?”芸拿过镜子照自己,不禁狂笑不止。我强拉着她,悄悄地直奔庙会去了。
游遍了庙中,没有人认出她是女的。有人问是何人,我回答说是表弟,他们朝她拱拱手就过去了。最后到了一个地方,有一群小媳妇、少女坐在室座的后面,都是姓杨的司事的家属。芸匆忙跑向那里去问候致意,想表示友好,身子一侧,无意间按了一少妇的肩膀。旁边年长的婢女愤怒地站起来说:“狂妄小子你是什么东西,不规矩成这个样子!”我正准备过去为芸掩饰,芸见来势汹汹,马上脱下帽子抬起脚给她们看,说:“我也是女子呀!”大家看了都很惊讶,于是转怒为欢笑。我们在那儿吃了茶点,然后叫了轿子回家了。
总的来说还是很可爱的,夫妻两人的互动也是很甜,看了之后的感觉就是真好啊,要一直甜下去啊,不要反转啊。书我还没有看完,但从前文的暗示来说妻子好像是早逝了。不管怎么说,这是一部很值得看的作品。被塞狗粮的时候脸上也要带着笑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