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坐车,车里多是惺忪的睡眼,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很少能看见全车人都精神抖擞的时候。我前面坐着的那个女孩,正慵懒的靠在男朋友的肩膀上闭目养神。她的男朋友大概是怕动作太大会弄醒她,于是倾斜的半个身体一直僵硬的保持着微微15度。天气有些热,车里的空气更加的闷,再加上他身材微胖,只一会工夫他就出了汗。这时,他从裤子口袋里费力的掏出了一块手帕,擦了擦后脑的汗水,我的注意力便集中了那块手帕上,本来一幅甜蜜轻松的清早情侣图,忽地随着我眼里的灯光一变,聚焦到一个小物件上,这也算上班途中的所得了吧。
手帕,曾在东西方都得到广泛的应用。手帕在西方流行于中世纪的欧洲,为贵族阶级所用,甚至有法律禁止平民使用手帕。即便时至今日,手帕已经不像它最辉煌的时期那样专作为身份的象征,但提到西方社会的绅士,却免不了在头脑里映出一个西装革履,胸口衣袋里露出手帕一角的男人形象。而在古老的东方,手帕最早可追溯到汉朝,那时手帕还是以头巾的形式出现的,相较于西方的身份象征,东方的手帕更看重实用性,捆头发擦汗,用处多多。但手帕有一个功用在东西方却是共通的,那就是作为传情的信物,中国的戏曲中,家教甚好的姑娘看上某家公子,不可像现在的小姑娘追星那般上来就喊人家老公,须拿捏着分寸以物托情,于是,随身携带的绢帕成了最便利也有诚意的信物。见帕如见人。虽然传情的信物在中国古代还有香囊,头发,指甲,肚兜之类的,但从可操作性和礼仪度来说,手帕最为合体。香囊略大胆,肚兜则粗俗下流,指甲那是晴雯玩剩下的,人将死时以做念想,实在无味,而头发,多是相好以后表达忠贞用的,初始阶段的示爱过程里不多见,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出手就赠头发那太不检点了。在莎翁的悲剧《奥塞罗》里,男主人公奥塞罗因为一方手帕误会自己的妻子和别人有染,终至夫妻双亡,手帕是传情信物,也成了杀人之器,真是成也箫何败也箫何。
我印象里最深刻的手帕还是林黛玉的。林姑娘小性,牙尖嘴利,有一次讥讽宝玉是只呆鹅,顺便将手帕扔了过去。姑娘家娇嗔,不知道要使用多少手帕才足够擦汗,掩嘴,扔呆鹅,写诗稿,咳肺血,手帕在林姑娘这里,作用似乎又多出了许多。宝玉和宝钗大婚的那天,潇湘馆里黛玉气若悬丝,拼尽最后的力气焚了手帕,那上面是宝玉和她互明心意后她做的诗稿,一切已去,那些成了灰烬的手帕当随林姑娘去了。这一处描写,却无形的赋予了手帕些许悲凉的苦楚,使人觉得黛玉的手帕,温软的质地背后实在是承载了太多的无奈与不甘。
现代人多用纸巾,用手帕的人越来越少了,我从前还用手帕包过饭盒,后来等到上大学,手帕忽然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纸巾的登堂入室慢慢从摩登变成家常,手帕反而变得不同凡响了。现在见到使用手帕的人,会觉得他是一个注重生活品质的人。不过日本人迄今为止仍然延续着使用手帕的传统,在他们科技卓越发展的背后,因为本国资源匮乏而生出的对物的敬畏与遵从之感还是难能可贵的。他们使用手帕不见得是因为注重生活品质,而是因为纸巾的大量使用需要伐木吧。
我们办公室也有使用手帕的同事,每次在过道看见他,他都是边用手帕擦着手,边将手帕叠好揣进裤兜里。我一直觉得他是个不修边幅很随意的人,在使用手帕这点上,我却非常想像他学习,当然,我是不会拿它作为定情信物的,它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