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起先是听说定档国庆的电影《芳华》莫名其妙的撤档了,便对这部小说产生了兴趣。
对于严歌苓,相信大多数人是不陌生的,有《小姨多鹤》《扶桑》《陆犯焉识》等优秀作品铺垫,大多以女性主角,反应时代或人物的变迁。
她的文字读起来多混杂着年代感与十足的地气。但《芳华》却是一部少见的利用女性视角来刻画男性人物形象的小说。对于现今社会更加“自我”的我们,不无借鉴意义。
毕竟你=你眼中的自己+旁人眼中的你,而更多时候我们都在扮演后者。
如果要对《芳华》做一句概括的话,那便是:
在最敏感的年代,讲最真实的故事。
小说用四十年的跨度,借着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四人命运的流转变迁,将一个特殊年代文工团的故事,从激情燃烧的岁月延续到了刘峰生命的终点。向读者展现了一个谦卑,平凡的人。与其说刘峰是主角,他更像是一个符号。
郝淑雯
有着高干父母,年少便知权力的滋味,上学与纨绔子弟厮混,嫁给富商老板,书中唯一一个没对刘峰动过感情的姑娘,她更多时候担当一个为故事穿针引线的“好事者”,泼辣庸俗中,保留着对“革命友谊”的一丝忠诚。
林丁丁
大家闺秀一辈子的姑娘,永远是大家的照顾对象,刘峰的爱慕了一辈子的人,被刘峰的爱吓到呼喊救命,无法面对走下神坛的革命标兵。“他怎么敢说爱我?”晚年的她性格急转,变得泼辣世俗,退去大半辈子“精致女孩”的外壳,反而活的更加自在。
何小曼
有着苦难过去和苦难人生的女子,随母亲改嫁后的谦卑使得自己察言观色一辈子,养成了懦弱的性格,但是墙角的野花也会有爱啊,这个被大家冷眼嘲笑的胖姑娘,能够舍命上前线,却被组织给予的英雄模范称号压垮。陪刘峰真正走完一生的人,是小曼。
萧穗子
作者的化身,一个旁白者的代名词,从第三人称为我们见证整个故事经过。
刘峰
我们先来看看他可以有多少定义:
模范标兵,全团女生的崇拜对象,
色情狂,独臂 ,
二手书小贩,看大门的,
与站街女同居,
癌症患者。
假若那个时代有新媒体,批斗他的大字报应该是这样的:
《震惊!模范标兵猥亵革命战友》
《退伍老兵沦为书贩子,整日与站街女厮混》
但他是一个谦卑的人,对丁丁有着深沉的爱,经历过触摸事件后人生轨迹发生巨变,人生走到尾声却与小曼相守并保持着“战友”的距离和牵绊。如果刨去他曾经的标兵称号,他这个人是平凡的,正如他那夭折的爱情种子,自己深埋了太久,淹死在泥土里,为周遭人唾弃后所遗忘。
一些摘录
演员们个个卖力,但进进出出的观众流动很快,偶然从人群里走出个捐款者,都带几分忸怩,捐了款逃得飞快。这年头,大庭广众下做好事,人们反而羞答答的。
这段话放到当下,我想同样适用。不和群众站到一起总是会被唾弃的,即便不唾弃你,鄙夷的眼神和风凉=是少不了的。
入党对我们这些十多岁的孩子兵也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政治待遇,以及由那待遇生发的优越感,有些文件只有党员配听。
我们往往强调内在,但生活中人八成都奔着形式去了,谁还在意内容呢?瓶子好看就成,装的是琼浆玉液或泔水,who care?抢到再说,至少证明“我有”。优越感是个人人都喜欢的好东西,大到社会阶级分层,小到公司会议。任何可以标榜自己不同于普罗大众的标签,都是抢手货。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溺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可以是性部位。头发梢,汗毛尖都可以达到高潮。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到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可谓是“车马慢,一生只够只爱一个人”的拓展描述无误了。在今天,被碎片化焦虑安慰剂和快消品惯坏的我们,有多少人还能认真去认识一个人,开始一段交往呢。社交成本随着效率的提高不降反升,而质量却并未得到保证,我们一边着急中带着慌乱,手足无措,一边消除手机上的红点,末了感叹一句,好孤独啊。
如果雷锋具有一种弗洛伊德推论的“超我人格”,那么刘峰人格向此进化的每一步,就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即弗洛伊德推论的掺兑着“本能(Id)”的“自我(Ego)”。反过来说,一个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能”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
相对人性的大荤,那么“超我”却是素净的,可碰上的对方如林丁丁,如我萧穗子,又是食大荤者,无荤不餐,怎么办?郝淑雯之所以跟军二流子“表弟”厮混,而不去眷恋刘峰,正是我的推理的最好证明。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了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因此,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试想我们这群充满淡淡的无耻和肮脏小欲念的女人怎么会去爱一个别类生命?而一个被我们假定成完美人格的别类突然像一个军二流子一样抱住你,你怪丁丁喊“救命”吗?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
姑娘们习惯了身边有这样一位标兵的存在,他给你做甜点,帮你修桌子,在你尴尬时替你解围,他是神坛之上的存在。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走下神坛,无异于推翻了姑娘们的价值观。一旦发现他也是有七情六欲的,姑娘们反而不敢敞开自己的心门了。过于完美的人格使得旁人对他的认知容不得一点差池,他走错一步,便是万人唾骂的死罪。毕竟众人找到你不真实的理由了,谁都能检举揭发唾弃两句。“看吧,我就知道他平时是装出来的”。
也许小曼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可能这世界都觉得你是多余的,但在众人嘲笑的眼光中有那么一双手愿意将你举起,旋转,跳跃,我想这就是你一辈子都忘不掉刘峰的原因吧。
她当兵四年,到此刻,对于“进步”和“向组织靠拢”的真谛彻底摸透,那就是对该你做的事马虎,对不该你做的事操劳,假如服装团跟团支部提出“何小曼常常帮着服装组补连裤袜”,那可远比舞蹈分队表扬她“何小曼练功积极,演出认真”重要的多。
分内的事和分外的事,做起来性质往往不同。曾经在体制内听过大家这样吐槽:分内的事,做好的是应该的,做不好是你的问题。而至于分外的事,做得好不好不重要,只要你做了,就总能落下一个不差的评价。久而久之,人都选择后者了。那正事谁做呢?
人品有什么用?什么叫好人?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着眼的。郝淑雯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她把同情,善意,甚至崇拜都给了好人,哪怕触摸一把,也可以偶尔想开,对好人慷慨一番,但激情爱情婚嫁,还是把好人关在门外。
“对不起,你是一个好人。”
内心被暴击过吗,你不是一个人。
正如刘峰一样,对于爱情身体和内心分得很清楚,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现在还会有那么多人“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出轨的路上。”贪得无厌呐,温存你想要,作罢又感叹自由真可贵。
自由可真贵。
原著英文名是You Touched Me,对应书中两次男女之间的肉体触碰。
一次是刘峰告白时冲动之下触碰到丁丁的后背,一次是在众人面前替小曼解围时用虎口卡住少女柔软的腰肢。两次触碰,前者描写细致将刘峰推下神坛,受众人检举,后者轻描淡写带过,却在小曼心中埋下一个种子。
在时间的洗礼后,他们未让这颗种子开花,结果,但酿出一段凄美的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