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罪犯流放澳大利亚)
从四个真实的故事中看遏制人性的丑恶
有很多拷问人性良知的事件和现象,每个国家都会遇到,但在其他的国家,他们没有等闲视之,而是果断出击,及时遏制。那么,这些现象,他们是怎么应对的呢?我们来看下面四个真实的故事。
【1】一位美国律师买了盒极为稀有、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
结果他在一个月内,把这些顶级雪茄抽完了,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偿要求。
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
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
结果律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还居然赢了这场官司。
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申诉非常荒谬,但是该律师手上确有保险公司出具的火险保单,保单中并没有明确何类“火”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保险公司决定,与其忍受漫长的上诉过程,承担昂贵的诉讼费用,不如接受这项判决,赔偿美金一万五千元的雪茄“火险”。
精彩的还在下面:
律师拿到赔款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罪名是该律师涉嫌24起“纵火案”!
由律师自己先前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判入狱服刑二十四个月,并罚美金二万四千元。
这个真实的故事,获选为美国“近期犯罪律师竞赛奖”的第一名。
果然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一山还比一山高!
【2】二战期间,美国空军曾因降落伞合格率达不到100%,而使跳伞死亡士兵在非战争伤亡人数中排在第一位。刚开始,军方要求厂家必须让降落伞的合格率达到100%,而厂家负责人说他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能够达到99%就是极限,除非出现奇迹才能达到100%。
即便99%的合格率,也意味着100个军士就会有一个因跳伞丧命,一万个将有100个丧命,十万个将有1000个丧命;关键是,他们不是死在敌人的枪口下,而是死在自己人的不合格产品上。
视生命大如天的米国人愤怒了。此事传到“血胆老将”巴顿将军那里,一向雷厉风行的巴顿亲自来到降落伞厂与厂长协商提高产品合格率,但依然毫无结果。想到那些成百上千不是在与敌人厮杀中而是无辜死去的战友,巴顿忍无可忍,干脆走进车间,随机从成品中拿出一个降落伞,命令厂长亲自试跳。厂长无奈,只好战战兢兢地走上飞机,并从飞机上犹犹豫豫地跳下。
看着心有余悸的厂长,巴顿将军接着发布命令,宣布从今以后派出一个军方监督小组,对每批次降落伞随机抽取若干,都由厂长本人亲自登机试跳测试质量。而且以后这将成为一项规则,谁也不许破坏。
从此以后,奇迹真的出现了,该厂生产的降落伞全部达到100%合格。
所有看似棘手的问题,总有针对性非常强的解决方法;而将这种针对性极强的解决方法上升为规则去持续落实,它所起到的效果往往是出人意料地好。
【3】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由于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非常快,很多传统工人被机器取代,导致大量人员失业。高失业率诱发高犯罪率;人穷志短,生活无着的人常常铤而走险,或偷窃或抢夺,该类犯罪活动频繁发生。高犯罪率一度导致英国监狱人满为患,英府有关部门为此大伤脑筋,后来经过多方协商讨论,决定将那些轻罪人犯流放到澳大利亚。
从英国到澳大利亚,相距两万公里,路途迢迢,运送成了大问题。英府便把运送这些犯人的工作“外包”给私人商船,由一些私人船主承接完成运送犯人的事项。
刚开始,英府在船只离岸前,按照登船人犯数量支付船主运送费用;船主负责运送途中人犯的日常生活,并将人犯安全运抵澳大利亚。
那时,运送犯人的船只大多是由一些破旧货船改装,条件很简陋。船主为了牟利,还要尽可能多地装人,使船仓内拥挤不堪,空气污浊。
船主在船只离岸前就按人数拿到了钱,对这些犯人能否远涉重洋活着到达澳大利亚并不上心。有些船主为了降低费用,追逐暴利,还千方百计虐待犯人,致使很多人犯死在运送途中。
几年后,英府惊讶地发现,人犯在运送途中平均死亡率高达12%,其中有一艘船运送424个犯人,中途死亡158个,死亡率高达37%。
鉴于人犯的死亡率太高,英府决定:1.向每艘运送船只派出一个政府官员,监督运送,并给随行官员配置了手枪;2.对犯人在船上的生活标准做出硬性规定,不得克扣;3.给每艘船只配备一名医生和相应药品,以便对那些生病人犯进行及时救治。
上述措施刚实行时效果不错,船主对人犯的虐待行为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不久,事情就发生了新的变化。长时间远洋航行的险恶环境和金钱诱惑,使船主铤而走险,他们用金钱贿赂随行官员,并对不愿同流合污的官员进行暗害,或者干脆扔到大海里。
据说,当时有不少船上的监督官员和医生不明不白地死去。面对金钱、生与死,另有不少随行官员选择了同流合污。于是,此项监督措施宣告失效。
面对新问题,英府想到了道德教育的新方式。官方将那些私人船主召集起来办培训班学习,教育他们要珍惜同胞的生命,不要把金钱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要充分认识运送犯人的重要意义(即运送犯人去澳大利亚是为了开发建设澳大利亚,是英联邦实现‘日不落’梦想的百年大计等等)。然而,道德说教并没有出现预想的效果,人犯死亡率一如既往地居高不下。
直到后来,英府中的能人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运送犯人的制度设计存在弊端,并对原有运送规则进行了改良;这就是由原来的“离岸付费”改变为“到岸计数付费”:政府不在船只离岸前支付船主运费,也不再派出随行监督官员,不再配医配药,而是按照人犯到达澳大利亚目的地的人数和健康状况,支付船主运送费用。若是死了一个犯人,或者犯人的体重减轻超过要求,英府都会减少支付一定运费。
这样一来,那些私人船主为了能够拿到足额运费,必须在途中细心照料每个犯人,不让犯人体重少于出发前,更不能让犯人中途死去。
据说,有些船主还主动请医生跟随船只,备足药品,改善犯人的生活条件,尽最大可能让每个犯人都健康地到达目的地。有资料说,自从实行“到岸计数付费”的办法以后,人犯的死亡率降到了1%以下,有的船只甚至创造了零死亡记录。
这则故事的启示是:建立简单有效,便于操作的激励约束机制,至关重要。将船主的利益与“人犯安全抵达”的英府需要相结合,既实现了双赢,又能保障人犯运送的质量,还收获了人道主义的赞誉。
关键是,此举还将“唯利是图,草菅人命”的坏船主,改造成了好人,遏止了同胞互害的丑恶行径;达成了“坏规则使好人变坏,好规则令坏人变好”的奇迹。
【4】德国人有个习惯,每到门口,前面的人喜欢帮后来者扶门,等一行人都离开了,扶门者最后才走。对此,有人说那是因为德国人天生素质就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姑且不论纳粹德国时期,德人愚蠢地紧紧追随大魔头希特勒,将战火烧遍欧亚非,使数以亿计的人失去宝贵生命,无数家庭遭遇灭顶之灾,给人类造成的伤害无法估量。那时的德人素质高吗?
单说在良法良序建立前的德国人,他们也是普普通通的人,他们都具有七情六欲,都容易为眼前利益,眼前的假象所迷惑,他们不比别国的人素质高多少。
跟德国人差不多的日本人,战后逐步变得文明了,连街道也变得出奇地干净。同样,日本人起初素质并不高,是战后强制性制度约束才让他们的素质提高的。比如街道卫生,就是在高罚款、严要求的规则约束下逐渐干净起来的,以至于使日本人在居家日常生活和外出旅游、观看演出等场合,都形成了自觉捡垃圾,把垃圾装袋里带走扔进垃圾桶的好习惯。
而使德国人变得有素质的真正原因则是,在二战结束联邦德国成立后,历届政府相继制定了一整套法律规则,用来约束不良习惯和违法行为,而且行之有效。比如德国有法律规定,谁关门时不小心把别人撞伤了,谁就要无条件地帮人医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误工等损失。
还有遵守交通规则、按秩序排队等等,有关这些法律规定制定的都很具体,而且操作性很强,一以贯之,不留死角,不徇私情。随着这些律法和规则的切实执行,随着时间的推移,遵守这些律法与规则的行为,逐步变成了德国人良好的习惯;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整个社会就变得文明起来了,德国人也被世人看作是高素质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