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周多就要回家过年了,除了回家的车票,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年终奖能拿多少钱,有人又问十三薪和年终奖的区别,新个税政策会不会让年终奖“缩水”。本文做一个大盘点。
一、新个税对年终奖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正式生效日期是2019年1月1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包括当日)发放的年终奖,适用按“月”征收的方式。2019年1月1日之后(包括当日)发放的年终奖,以“实际取得”为原则,在扣除6万元免征额以后,根据余额区间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
2018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称,年终奖优惠政策还能再使用3年,优惠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前,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的级次也有调整,对于纳税人来说,应缴纳的税款普遍会比往年减少
新旧税率表对比
对于年终奖2万元的纳税人来说,在新规则下应纳税额从原来的1895元降到600元,算法20000*3%。(3万同理)
对于年终奖4万元的纳税人来说,在新规则下应纳税额从原来的2895元降到900元,算法40000*3%-210=3790(10万以内,税率都是10%,所以算法一样)
1-10万元年终奖的应纳税情况
举个例子:
1、你月薪8000元,2019年1月单位将发放一次性年终奖1万元。那么,先拿1万元年终奖除以12,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为10000×3%=300元。
2、你月薪15000,年终奖3万,那么3万除以12,适用税率3%,年终奖应缴税900元。
政策里还提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算法相对复杂,总结来看就是,收入较高的群体,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的方式比较优惠;否则,使用年终奖并入综合的方式会更实惠。
注意新的年终奖临界点,尤其是36000这个临界点,
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
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
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二、年终奖是人人都发吗?跟十三薪有什么区别
1、区别
“十三薪”即年底双薪”,打开你的劳动合同,如果明确提到十三薪或者是十四薪,年终就会给你发这个,年终奖通常以项目奖金等方式再给你发一次,是两笔钱,但如果没写,公司一般合并在一起,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有可能是0.8倍当月工资或者1.2倍、1.5倍,看公司业绩和你的表现。
年终奖即单位(综合指你上班的地方)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综合考察你的全年业绩,对你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2、什么时候可能拿不到
这要看公司的规定,你可以问问人事,一般都有这种规定:仍然在岗、入职到一定时长,如果月龄较短,可能发你转正后月份对应的年终奖,按比例发。
如果你年前离职,又想拿到十三薪,有一个办法,申请劳动仲裁,反正挺费事的,会给你仲裁一部分钱,如果你的钱挺多的,那值当去一次,否则还是别折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