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中介工作这些年,见识很多人情冷暖。中国人将就成家立业,于是代表“家”的房证就衍生出各种故事。其中父母子女形同陌路,兄弟阋墙,姐妹反目最令人唏嘘感叹。
刘阿姨是我一年前接待的客户,她老伴去世十多年了,一直寡居,两个子女都在大城市打拼,一年相聚的时间也不足两个月,特别是这两年疫情,子女更是连过年也无法回到她身边。
一段时间后,刘阿姨在公园认识了一个冯叔叔,两人都有书法爱好,也都喜欢种植花草,非常谈的来,并且冯叔叔的爱人也于多年前病逝,子女又在国外定居,现在也一人独住。两个人就有了再婚打算。可刘阿姨跟两个子女说了再婚的事情以后,两个子女均不同意。究其原因竟是因为刘阿姨的拆迁房,刘阿姨和原配丈夫之前有一处平房,丈夫去世前担心刘阿姨孤身一人无人照料,遂留下遗嘱讲房产全部留给妻子,后房屋拆迁,刘阿姨分得两套拆迁房,将其中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屋出售,售房款项给两个子女平分,用于两个子女在所在城市购房的首付款。自留一套86平方米的两居室居住。
如今刘阿姨要再婚,子女不考虑母亲寡居孤单,生活不便,而是纷纷算计母亲居住的拆迁房,并且逼迫刘阿姨提前留下遗嘱注明将来房产必须由两个子女继承。刘阿姨觉得十分委屈,认为子女不顾她的感受干涉她婚姻自由,子女也不理解人到晚年突然要奔赴婚姻的刘阿姨,甚至说出让刘阿姨与冯叔叔非法同居不举办婚礼就同意他们在一起。后来气愤的刘阿姨没有通知子女的情况下,办理结婚手续。
刘阿姨像我们咨询时详细询问了房产继承的相关信息,最后跟我们说,她已经想开了,她不想成为子女们的储蓄银行,所有价值都是源源不断向子女提供物质帮助。以后谁陪伴她,照顾她,她的房产就以遗嘱形式给谁,比起冷冰冰的骨肉亲情,不如珍惜眼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