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涉及不到个体的人的人生规划不规划的问题。即便涉及到了,也区分不出不规划优于规划,或者规划优于不规划。也就是说,站在任意一个立场上,举任何一个支持自己立场的例子,都不能证明自身是优于另一立场的。因为对方会列举出同样多的例子证明不规划的恶果。
然而,这里却涉及到了个人规划自己人生与社会培养人才不得其用的矛盾,以及社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不能满足社会培养出来的人才数量的矛盾。也就是说,这里涉及到的是,社会在规划人才教育与社会的用工现实形成矛盾,且社会一时无法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开放各教育领域先行了,才有人进入相关领域受教育;选择受某领域的教育,是你先设立了相关的教育领域才得以选择。即,社会性的规划与设立在先,个人选择随后。————这是个人与社会规划开设人才教育之间签订的一个契约。即,你提供教育机会和就业方向,我接受这个教育机会并认可你所指定的就业方向。进一步推论: 如果这个考题的价值观,倾向于否定个人对人生的规划,倡导个人自己创业,那么就等于说社会否定了自己对教育是进行规划了的,因为,只有不去规化的社会人才教育先出现,教育出来的与社会用工才会产生对立有压力。而一个社会如果在教育领域的行为是未经规划的,那么,这已经承认了自己对国家未来的不负责任。
社会为了减轻自己造成的在规划人才教育与社会用工所形成的现实压力(矛盾),必然倡导本来就按着社会教育规划进入相关教育领域学习的人去担负起这个矛盾。怎么担负?去自谋职业。让他们自己(个人)把社会自己造成的人才教育与社会的用工现实形成矛盾消化掉,其消化掉的方式,把他们与社会规划人才教育而签订的契约单方面解除。然而,违约方是社会,不是个人。违约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个责任就是,你必须针对原本制定的教育规划,提供受教育者相应的用工岗位,而不是变换一种价值观,诱导着守约一方(个人)自谋生路————这就等于不守约一方,却让守约的一方承担毁约的压力。这种不道德、出尔反尔的做法,是用“人的自我价值实现不能规划,要自己实践”这种看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为其遮掩并为其开路的。
所以,本题的本质是: 在社会规划人才教育和社会与之相应的用工压力下,用所谓“人的价值实现”的为导向,让个人承担根本不是个人制造出来的压力,进而减轻社会自己造成的压力。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要从中学开始植入“不规划人生”才是“积极”的人生的观念和价值观,有这种观念和价值观做保障,社会便能既单方面毁约,又能让守约者去承担毁约者造成的压力——因为,观念和价值观植入后,人们便以此种观念与价值是积极的,是本应如此的,就不会向毁约者提出索赔。
社会的现实性的矛盾问题就在那摆着,那么,社会就有提出“不规划人生”为价值的价值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以某一个真实事例作为实现了的偶然性而存在起来,而所要达到的目的是: 用“不规划人生,自主创业”为价值观,让社会中按照这个观念而成功的偶然案例逐渐多起来,这种偶然性事例的数量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每一个人心中建立起这种观念,即,建立起自主创业,不规划人生是必然选择。
简略些说,即,社会自己造成的教育与用工的矛盾导致更改价值观的可能性;进而选择偶然发生的事例做根据,并做以肯定;进而,要把社会自己规划和社会现实之间自造的压力转嫁给守约方成为必然。
一言蔽之:为了逃避对责任的追溯,即规划失误,所以才必然出现不规划人生才是最有价值的价值观导向。
读读《小逻辑》存在与本质☞现实性中的☞可能性,偶然性,必然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