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的美味之榴莲篇

      多年前的一天,坐在公交车上饱受晕车之苦的我,晕晕乎乎如在浪涛里颠簸。车到某个站点短暂停留后重又上路,我被一阵浓郁的小孩粪便味刺激得浑身剧烈地抖动了一下,瞬间分泌的满嘴口水提醒我胃里的翻江倒海即将抑制不住,我勉强睁开双眼小声嘀咕:“谁家小孩大便拉出来了?”坐在旁边的一个乘客捏着鼻子小声抱怨:“不是小孩大便,是榴莲。”她以目示意地上一个塑料网兜,网兜里装着的那东西黄绿色的外壳上长满尖尖的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它那酷似粪便的气味不费吹灰之力就收拾了头晕目眩的我。这是我与榴莲的第一次狭路相逢,完败。

      自从有了第一次相遇,我的生活里竟总能见到榴莲的身影。不,总能闻到榴莲的臭味。那时,我每到金华就要和弟弟、秀秀同逛超市,水果柜台是我们必去的地方之一。没有认识榴莲之前,进超市我们总是目标一致直奔琳琅满目的水果。认识了榴莲之后,我们进超市得兵分两路:不同于我和榴莲的势如水火,秀秀对榴莲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就向我安利榴莲的种种好处:什么榴莲是水果之王呀,什么吃榴莲可以强健身体呀,什么吃榴莲可以增强免疫力呀,什么吃榴莲可以美容养颜呀……虽说最后一条颇让我动心,可榴莲那毫不讲理、让人无处可逃的臭味太霸道了,这哪是水果啊,这分明就是化学武器啊!我不是还想着要活150岁吗? 我怎么能自寻死路呢?!万千心理活动化为敬谢不敏:“秀,这个我真的不能接受,你多吃点,多美点。咱家的颜值担当就你了。”

      榴莲的臭味让我厌恶,榴莲的高价让我暗自得意,因为我厌恶就不会买,不买可不就省下好多钱?我可以多吃多少苹果香蕉这样的正常水果啊。

      和榴莲老死不相往来的日子持续了两三年。这两三年中,我对它敬而远之,面对它的臭味侵袭,我的作战方针就六个字:惹不起躲得起。唉,我这个人吧,做人的原则向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可是在榴莲面前,我一次又一次突破了做人的底线,溃不成军。我开始怀疑爸爸给我封的刘胡兰称号,不是我意志够坚定,只是爸爸当初没有找到榴莲这一可以直接绝杀我的重磅武器吧。

      大约是与榴莲在公交车上狭路相逢后的第三年,楼下的服装店换了老板,新老板是我工作第一年时语文课代表的妈妈,一开始我以为她除了对我太热情没有别的缺点。结果,一周后我就发现,我真是大错特错了!!!

      那天我如往常一样,吃完午饭回家午睡。还没有走到店里,榴莲的臭味已经火力全开,把我浑身的战斗细胞都碾压在深深的泥地里。我靠着仅存的生命力想要从榴莲臭味的枪林弹雨中突围,可是,热情的课代表妈妈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手中的一大勺榴莲猛地塞进我的嘴里!一切来得太快太突然,我真是做梦也想不到,我和榴莲还能有这种相遇!我,呆——若——木——鸡。没错,我石化了。反应过来之后,我强忍狂叫的冲动,出于礼貌向始作俑者笑了笑——我确定我的笑一定比哭更难看(因为课代表妈妈的表情无比精彩)。我旋风一样找到垃圾桶,用力吐掉榴莲,接着“呸呸呸”几十下以保证清空了榴莲的残余。做人真是太难了,我还得向一脸不好意思的课代表妈妈道歉:“抱歉,这个东西我很害怕,我不敢吃。太谢谢你了。”上楼后,我刷了三遍牙,就差刷出血。理论上来讲,就我这刷牙的力道和次数,榴莲的臭味应该彻底消除了才对,可是,不,一直到第二天,我还能闻到自己嘴里袅袅不绝的榴莲味。与榴莲的第二次近身肉搏,我输得莫名其妙。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道理我当然懂,可是跟榴莲,有什么必要非要解这个解不开的结呢。何况,跟课代表妈妈也已解释清楚我的失礼行为,貌似我也不用非得喜欢上榴莲吧?

      一天又一天,白天与黑夜的交替毫无新意地重复着。我与榴莲成了两条平行线。

      那是一个与成百上千的日子毫无二致的一天。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那天雨果姑姑和表弟来了。这对母子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接地气、最对得起“吃货”二字的人。那天还有一个与众不同之处,他们带来了榴莲。我走进家门的时候,并没有闻到我一直避之唯恐不及的臭味。及至走到餐桌,看到了盘子里的榴莲,我不由得疑心自己的警犬鼻子是不是没用了。接下来我的举动,更让我怀疑我不是我自己:只因姑姑微笑着说,吃榴莲,很好吃的。我便不由自主地捡起一块榴莲,吃了起来……与榴莲的第三次正面交锋,我缴械投降。

      这还不是终点。吃了一次榴莲,我再去买水果的时候,见到榴莲就再也迈不开腿了。我并不是被它的臭味击溃,而是被它独特的香味征服。我心甘情愿、彻彻底底沦为了榴莲的阶下囚。

      这真是没有道理。就像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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