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习丨阳货篇第十七(15)

原文:

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

翻译:

孔子说:可与粗鄙的家伙共同事君吗?他没有得到时,怕得到。既已得到了,又怕失去。一旦怕失去,他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论语别裁:

用这个“鄙夫”的名词好像孔子在开口骂人,等于后世骂人“匹夫”一样。这“匹”的意思,就是一个。其实这并不一定是骂人,意思只是说“一个人”或“这个人”,再白话一点就是“这个家伙”的意思。而这里所记载的“鄙夫”之“鄙”,就是“鄙俗”的意思,“鄙夫”就是没有学识的、很糟糕的这种人。如我们给人写信,稍稍带一点古文笔调写,谦虚一点,自称鄙人,但后来又有人改写作“敝人”,实际上该写作“鄙人”,而且这两个字,还要写小一点,放在旁边,以表示谦虚,自己是鄙夫。这里孔子称人为鄙夫,等于是在骂人。因为当时各诸侯之国的政坛人物,他所看不惯的太多了,他认为这些人都是鄙夫,他说这班人怎么可以主持国家的大事呢?他说这些人连最基本的修养都没有,当他在功名权力拿不到的时候,就“患得之”,怕得不到而打主意、想办法,爬上这一个位置。等到爬上了这个位置,权力抓在手里了,又“患失之”,怕失去了已经得到的权力。一个大臣,没有谋国的思想,没有忠贞的情操,只为个人的利益而计校,深怕自己的权力地位失去,于是不考虑一切,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打击同事、打击好人、嫉妒贤才等等都来了。孔子在这里就是说明私欲太大,没有真正伟大的思想、伟大的人格和伟大的目标,只为个人利害而计较的为鄙夫。后世“患得患失”的成语,就是根据这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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