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假借北斗之名混淆视听、虚假宣传、误导公众,已经危害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产业的健康发展,急需通过立法立规,而不能止于个案的批判。作为国之重器,我国的卫星导航系统“北斗”人尽皆知,高科技背景令其略显神秘。而在北斗的民用化过程中,各类蹭概念、伪北斗的项目也层出不穷。
近日,“北斗地图APP”5月1日上线的消息,就让众多主流媒体“中招”,还有多家券商分析“北斗地图APP”上线事件利好导航或北斗产业,但这遭到专家辟谣。被曝光盗用北斗名义的“北斗地图APP”,只是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比如,由所谓“北斗民用研究院”经过一年研发的“北斗七星”,号称没有GPS信号也能马上发送精确实时位置,其实就是正常手机加个短报文功能。一个叫范忠福的民营企业家,更是给自己加持了“央企”和“产业联盟”等名头,其对外宣称将投资建设100家北斗小镇,甚至还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座上宾。
“北斗七星”“北斗健康”“产业联盟”“北斗研究院”……各种名头满天飞,许多蹭IP式营销大行其道,让人难分真假。
【观点】
今天偶然看见这则关于“北斗系”的新闻报道。其实,北斗系统是一个导航系统,是与美国的GPS、欧洲的伽利略系统并列的,与那些手机地图等根本不是同一层面的事物。也正因为北斗作为基础设施的平台地位,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搭建丰富的产业链、构建良性的产业生态圈,进而带动相关产业的崛起。这注定是个长期过程,也需要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投入和深耕,最终做到“水大鱼大”。
但当下的问题是,很多所谓从事北斗产业的企业、资本力量,没有把精力放在基于北斗的应用研发、打造新商业模式上,而是把北斗当成“拉大旗做虎皮”的道具,利用公众乃至基层政府对于北斗的信任、对于自主科技的责任感,浑水摸鱼,搞恶意营销。所以,小星认为对于国之重器应该立法得以保护,对于现有破坏应该停止及时纠错,否则名称的滥用、知识产权的破坏将加剧,大家都吃现成的那谁还会去努力深耕培育一个品牌,直接拿来即可。中国这种拿来主义的擦边球文化也该得到合理的整顿了。这在工商核准环节压根就不应该核发证件,所以小星觉得有必要对于一些国之重器、关乎民生的产业龙头罗列名录给予知识产权的重点保护。
【链接】
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BDS)是中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是继美国全球定位系统(GPS)、俄罗斯格洛纳斯卫星导航系统(GLONASS)之后第三个成熟的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和美国GPS、俄罗斯GLONASS、欧盟GALILEO,是联合国卫星导航委员会已认定的供应商。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由空间段、地面段和用户段三部分组成,可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全天时为各类用户提供高精度、高可靠定位、导航、授时服务,并具短报文通信能力,已经初步具备区域导航、定位和授时能力,定位精度10米,测速精度0.2米/秒,授时精度10纳秒。2017年11月5日,中国第三代导航卫星顺利升空,它标志着中国正式开始建造“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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