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的小说《老实人》,写定于1927年冬天的北京。
小说里,故事发生地也是北京。
小说的主人公,是“自宽君”——“一个落拓光身汉子”,一个“二十四五”的“学生”,“一个无用的在为生活作文章的穷人”,“一个不中用的人”。
小说里的“我”与“自宽君”是同类。
自宽君的“日常工作”,是“把每一类人每一个人的生活,收缩到心头,在这观察所及的生活上加以同情与注意”。
小说揭示了一个现象——“在中国此时,男子除了涎了脸皮跟着□□身后追随外,男女间根本上就缺少那合宜的认识习惯。想认识一个陌生女人,除了照样极无礼貌外,就没有法子可设。”“谁不以为在一个青年女人身后有意无意的跟随为可笑可耻呢!?但谁又能否认这是这个时代同女人认识唯一的一种好方法。”
对此,即男女间、人人间的隔膜,沈从文的湖南老乡舒新城也有类似体会。
《老实人》有非常强的写实性。如,小说提及“夹道”。而这篇小说即创作于“北京某夹道”。比如,小说提及的学生生活和学生被捕,也是历史的存在。再比如,小说提及的“北海的图书馆”和“中央公园”。
要一百年了,小说中提及的“没有法子”,对于某一些人,仍然有它的意义。
更重要的,小说提出这样的问题:“到这世界上,象我们这一类人,真算得一个人吗?把所有精力,投到一种毫无希望的生活中去,一面让人去拣选,一面让人去消遣,还有得准备那无数的轻蔑冷淡承受,以及无终期的给人利用。”
“这一个时代,谁要这美的或大的灵魂?有能因这工作的无助无望,稍稍加以无条件的同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