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缉拿猎风】
她的眼神,总是那么深邃,让人永远看不到底,那里面浮动的有激情,也有危险。但,尤其如此,男人们才会前赴后继,趋之若鹜吧?
二月初一清晨,猎风与秦甄打赌后的第三天。天气还有些微寒,薄薄的一层雾罩着安远驿内的嘉宾堂门前的街道,刚刚更夫打过寅时的梆子,路上还没有一个行人。
这嘉宾堂是安置日本使节入明歇脚的驿所,每年的遣明使都会持明朝礼部所颁勘合,在浙江市舶司所在地宁波府上岸,在安远驿内的嘉宾堂,等候朝廷的入京许可。一旦获得许可,使节一行便可出售携带的货物,然后带国书、贡物进京。
一月份分别从日本驶来两队使船,一队为大内氏的船队,一队为细川氏,都驻扎入此。已在此盘桓了一个月余,这几日就可以开仓放货了。一旦开仓,这一带就会热闹非凡,整条街都会充斥着商贾小贩。
远处的天色只有依稀一点晨光,眼前的街道看起来朦朦胧胧。地上的青色条石,因为日久的磨砺,再加上夜露,踩上去滑腻非常。
这条街上当铺的伙记刚醒来,他边开着铺面的大门,边打着哈欠。
猛然,他象看见了鬼魅般,先是惊呆在了当地,随后立马惊叫着窜进了当铺,合上门,抚着胸口顶上了门拴。
那是一具被剥掉头脸的人,被立在驿站门楼的牌坊前,脖子上还系着一根绳子,因为绑在身后牌坊的立柱上,这样这具尸身才没有躺卧在地,而是立在这儿。
这是今日发现的第三具尸身了,都一样是被剥掉了头脸,一样是脖子上绑着一根绳子固定在背后的柱子上。前两具,一具在府衙,一具在天一阁,都是平时人来人往的地方。
赵展吸着他的二尺半长的铜烟袋锅,看着易晴在尸身上仔细的检查着。
赵展那瘦小枯干的身材与手里擎着的长烟锅如此的不协调,仿佛烟锅已快挨着了地面。他的双手也是一样的枯干,指节却粗大强健,如鹰爪般虬劲,他那长如短箸的小指甲支在烟管上。身上的灰色长袍的下摆几乎盖着了脚面,走动起来,周身不动,悄无声息。
易晴身穿一身褐色的衙役官服,那鼠皮般的粗布衣衫毫不掩其光鲜,鹅蛋脸上一双杏眼不带任何表情地盯着眼前的这具尸体。面对恐怖非常的尸体,没有一丝娇柔造作。
她打开尸体胸口的衣衫,赫然入目的,就是一个鲜红的六指掌印,边缘清晰,衬在那青团般的黑色淤青之上。在这片淤青上面三寸的左胸口,戳着一个梅花般的血窟窿,正对着心脏。这些特征都和刚勘察过的另外两具一模一样。
猎风,任何一个人大眼一看就知道这是他的掌法。而旁边的血窟窿,赵展不用想就知道是秦甄赌输的那支梅花笔所为。
从尸体被人摆放的位置及固定的方式,很明显杀手是想越多人看到越好,而且,这个地方也不可能是搏杀现场。
从尸体所着服饰上来年,象是宁波府本地人,因为这粗纱纺织的衣物一看就是在本地织厂织就的。但服饰成色太新,象是死后才更换上的,这是想要掩饰什么呢?
这时已经未时,周围人群熙熙攘攘,应该今日之事晚间就会传遍整个宁波府,这应该正是凶手的本意吧?心念至此,赵展命手下衙役快速收了尸回府。
在验尸房,赵展与易晴两个人又开始了更加仔细的勘察。首先,在三具尸体中,两具尸体没有穿鞋,另一具有一只脚却着鞋袜,脱去鞋子,才发现里面的那只袜子竟是大脚指与其它脚指的分指袜,这种袜子也只有倭人才穿,因为他们经常穿木屐。
其次,在一个面皮没有剥净的后脑的部位,可以看见存留的一块头发,明显梳着倭人的发髻。
从这两点,可以确认此三人均为日本人,但凶手为何要加以掩盖呢?
还有,三个人身上都那么明显的留着猎风的追风掌和梅花笔的痕迹,而这两天猎风又偏偏不见踪影。为什么如此巧合。
赵展想起了四天前,在猎风的那艘白篷的快船上喝的五坛女儿红。
猎风的这艘快船是三桅船,洁白的帆,洁白的篷,在一堆乌篷船中独树一帜。
他只所以用白帆、白篷,是因为他有着洁癖。虽然他总是穿玄色黑衣,那也是因为他是六扇门的缘故,他常常会需要在黑夜里穿行。而他的家,他总是喜欢一尘不染的白色。
他喜欢住在这艘船上,因为这样他可以随时易地而居,即可以方便他会那些可爱的姑娘,又可以防范仇家的偷袭。因为船的四周都是水,就象他家的周围都是护城河,他可以每天都安安静静地睡他的大头觉。
那五坛女儿红都是燕蓉园今年才挖出来的十六年女儿红,查一查坛子上的白硝自然就会知道,所以自然不用担心酒的品质。
这一点本身赵展就绝不担心的,因为他十分了解猎风的两大爱好:美酒、美人。
猎风在这两大爱好上是不辞辛苦,绝不将就。有一次,猎风为了翻一个登云楼新出柜的姑娘的牌,在登云楼里足足呆了两个月。
他总是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因为这两句里,即有女人又有酒。
他手里拿着一笺淡粉色的信纸,从两张信纸上传来的香水味,就知道是一封来自女人的信。
原来他们在一起的喝酒的时候,猎风总是话特别多。但今天他们两个在一起喝酒,谁都不说话,就仿佛两个陌生的人拼桌在一起,各喝着各的酒,各想着各的心思。
等他们喝到第五坛的时候,猎风开始张口说话了。
”我想去找她。“
他看着蜡像一般的坐在对面的赵老头,那干枯脸上的山羊胡,除了在喝酒和夹菜时动一动,其它时候一动不动。
”我想要去看一看汪菡。“
赵展自然是见过汪菡,那是一个绝色美人。她是秦知府的一个远房亲戚,都是徽州歙县人。因为和秦甄年纪相仿,两人还时有往来,秦甄的那枝梅花狼紫兼毫就是汪菡所赠。
她总爱穿着一身纱罩青底白鹤飞升的长裙,披垂至腰的长发上绾着一只衔着珍珠流苏的凤钗,两只手腕上的玉琢随着她飘逸的步子叮咚作响。
她的脸衬在那乌云般的长发前,显得白如仔玉。
她不笑时,脸如寒冰,她欢颜展笑时,百媚顿生。
但她的眼神,总是那么深邃,让人永远看不到底,那里面浮动的有激情,也有危险。但,尤其如此,男人们才会前赴后继,趋之若鹜吧?
这种危险,就象罂粟花一样,对男人有着至命的诱惑。这种诱惑却正是秦甄身上缺乏的。
他本想劝猎风两句,要小心。但想了一想,这种没用的话说了还不如不说。于是,他端起了面前的那碗女儿红,深深地品咂了一口,清香甘冽,直达肺腑。
赵展想着,猎风现在应该正在追寻那温柔之乡吧?
不管有再多的想不通,他现在也要把手里的这张通缉呈上去。毕竟,现在嫌疑最大的,就只有猎风,如果要解开这团谜,肯定还是要从猎风身上来查。
作为推事,他知道这个通缉的红章盖下去后,今天夜里,猎风被缉拿的消息就会传遍江湖。
但,做为宁波府的推事,这是他的职责所在。正在此时,秦甄从后宅的小门闪身过来。
她做为知府家唯一的女孩子,被秦怀玉捧在手心,视若珍宝,自然骄纵任性了一点。
原来猎风在的时候,她天天缠着猎风。现在猎风突然不见了,她自然也就没事了,在这前府后宅之中,她已经来来往往十几趟了。
特别是知道那三具尸身上有猎风的掌印后,她更是一会儿一趟的来找老赵打探消息。
夜,慢慢地沉下来了。
赵展一口口的吸着他二尺半的铜烟锅,看着易晴作的检查记录,不停地思考着。
假设凶手是猎风,他把尸首放在那么显眼的位置是为了什么?他从时间上来说,自然是免不了嫌疑,那动机呢?还有三具倭人的尸首为何要作掩饰呢?到现在都无人报案,说明他们在本地可能没有什么熟悉之人。那他们是什么人呢?最近倭患又趋多,难道是倭寇?
但想起猎风最近的行止,他觉得猎风的可能性很小,虽然他拿不出证据。
但,是什么人会想要嫁祸猎风呢?如果真是这样,那猎风就应该觉得可怕了。
显然,先行凶,再剥皮去脸,换衣,再要避开众人耳目,搬至那般繁华路口,仇家花这么大的气力来嫁祸猎风。这个局,应该绝不是一两个人可以为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