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9日和基友去看金士杰老师的话剧《最后14堂星期二的课》,为此预读此书。
莫里是作者米奇读大学时的教授,毕业15年后偶然得知老师身患重病时日无多,想把临死前的人生感悟传给世人,于是作者每周二飞行700英里来上课——涉及死亡、家庭、金钱、婚姻等话题。
书中有个话题值得深思:衰亡。
每个人都会老,每个人都会死,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万物的最终归宿——莫里
从去年起,逐步重视健康和皮肤——于是开始跑步打球、敷面膜、吃酵素。尽管做这些是健康积极的,但心态是:逃避衰老,否认衰老。当有朋友问起年龄时,总会开玩笑说自己是90后——尽管深知心态年轻才是年轻,但就是想给人年龄也很年轻的感觉!
每天上班路上看到电视广告、张贴海报里的模特几乎都是年轻人:手机里的ofo出行闪屏;灯箱牌里的京东618海报;地铁里的洗发水广告等。是因为这座城市里的年轻人多吗?还是年轻本身就是大家追逐的目标?
年轻固然有其魅力,但不意味着衰老就一无是处。随着年龄的增加,自己的阅历也更加丰富。如果停留在20岁的年龄阶段,就永远是20岁的懵懂浅薄。要知道,衰老并不就是衰败。他是成熟。他不一定是坏事,当你意识到这个事实后,也有积极一面,比如你会更珍惜身边的人、拥有更成熟的思考判断、更在意当下的每一天——你会因此活得更好。
同是天涯沦落,相逢何必曾相识——白居易
初中时学此文,只恨诗人为何如此能写,要背这么大段。如今再看此文,个中心绪萦绕体内。如果不是两鬓逐渐斑白的白居易被贬江西,如果不是年长色衰的琵琶女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又怎会留下千古佳作《琵琶行》呢?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个句子之所以美,是因为它变成了人生中最感人的东西,在旅途当中碰到陌生人、在酒席中与初识的人把酒言欢,然后谈到生命力最深情的部分,都会想到这个句子。因为经历让人更富同理心。正因如此,当我们相逢意气为君饮时,也会有人感慨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能写下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的人,必然有饥寒交迫的经历:如没有,则不会了解这种矛盾。而这需要年龄的累积,岁月的沉淀。
如果你一直不愿意变老,那你就永远不会幸福,因为你终究是要变老的——莫里
接受变老,逐步走向衰老这个事实。因为他就在眼前,就在自己的生命里,假装他不在,否认其存在就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而毕业后踏上社会,我们大多数人好像都生活在梦里。并没有真正地在体验世界,我们处于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做着自以为该做的事。只有当意识到自己快要死去时,看问题的眼光才会大不一样。
人心就像一个湖面。年轻时,湖上船来船往,或者风雨交加时,你是看不清湖底有什么东西的;等到年老时,终有一天把心静下来,就能以一颗平常心来看待这个世界,很多答案就会自己浮现了。
这个世界上可怕的事情太多了。但与死亡相比,根本不值一提。——荆棘女王奥伦娜·提利尔
念书时,我的同桌因病去世。追悼会那天,当我们围绕棺材瞻仰他时,我的反应是:“Hey,大家都来看你了,起床啦!不要再睡啦,大家都等着你醒呢。”那一天怎么都无法接受他已经离世的事实,看着整齐的穿戴,安详的睡容——感觉就像是学校里的午睡,春游躺在草坪上的闭目享受。
远至秦始皇,今至美国医学院(获赠最多的地方),长生不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近几年随着年龄上升,邻居和亲戚的离世——大部分是癌症。(说来有趣,在人体内只有一种细胞不死,那就是癌细胞。但是整个机体会死,然后他也跟着死掉。)每每面对身边人的离世,潜意识里总是拒绝承认,否认其存在。很多问题,可能要等到一定年纪或者行将就木才能看清。年轻时,我们对家人的误解;对爱人的严苛;对朋友的挑剔;对名利的追求;对未知的恐惧;对生活的迷茫等,都会随着年龄增长逐渐看开。
老年人不可能不羡慕年轻人,但问题是得接受现状并能自得其乐。年轻人有二十几岁的好时光。我也有过青葱岁月,而我现在是七十八岁。我曾是个三岁的孩子,也是个五岁的孩子;我是个二十五岁的小青年;我是个三十七岁的中年人,也是个五十岁的中年人。这些年龄阶段我都经历过,我知道它们是什么样的。当我是个孩子时,我乐于做个孩子;当我应该是个聪明的老头时,我也乐于做个聪明的老头。我乐于接受自然赋于我的一切权力。我属于任何一个年龄,直到现在的我。
查理芒格曾说:“反过来想,总是反过来想。” 如果在年轻时就能反过来思考:不是从现在规划到未来,而是从未来回想到现在。或许真的,会有许多新的看法,许多不必要的计较恩仇得以放下,许多旧观点也得以更新。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仙人指路。身边有智者为自己点灯是件美事;如果没有,就读一读这本书吧。
P.S.书中关键词:星期二
根据刘武力老师的解读,星期二英文是Tuesday——纪念战神阿瑞斯的日子。他的出现总伴随着纷争与摧毁——其象征着人们内心的焦躁与不安。而“莫里”就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化身——为人们内心带来和平与宁静。
P.P.S.到时看金士杰老师的话剧,希望能收获一番新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