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注道德经述成·道经·二十章

道经·二十章

绝学无忧。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王弼:下篇云,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然则学求益所能,而进其智者也。若将无欲而足,何求于益?不知而中,何求于进?夫燕雀有匹,鸠鸽有仇;寒乡之民,必知旃裘。自然已足,益之则忧。故续凫之足,何异截鹤之胫;畏誉而进,何异畏刑?唯诃美恶,相去若何。故人之所畏,吾亦畏焉,未敢恃之以为用也。

原成:王氏以“自然已足,益之则忧。”释义“绝学无忧”,首误也。

王氏以“故续凫之足,何异截鹤之胫;”释义“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二误也。

王氏以“畏誉而进,何异畏刑?”释义“人之所畏,不可不畏。”,三误也。

王氏及先贤对老子此段文字,多陷于人文之假设前提,注释之文夸夸其谈,华而无实,言而无据,构后学深矣!

此段话可以分成三个部分来理解:

1、绝学无忧,犹言“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2、“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犹言“至数輿无輿,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

3、“人之所畏,不可不畏。”,犹言“天下皆知美之为美也,恶已。皆知善,斯不善已。”。

一言以蔽之,老子此段只说了一件事,即“抑制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作为万物唯一标准”的重要性。即凡物皆是“对立统一”的客观实在。

具体的说明,可参见我的其它相关文章。

另,老子此篇文章一定要与道经十章并列思考,此篇回答了道经十章中老子提出的若干问题。

戴营魄抱一,能毋离乎?,绝学无忧。

槫气至柔,能为婴儿乎?,相去若何。

修除玄监,能毋有疵乎?,不可不畏。

爱民栝邦,能毋以知乎?,绝学无忧。

天门启阖,能为雌乎?,相去若何。

明白四达,能毋以为乎?,不可不畏。

荒兮其未央哉!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

王弼:略。

原成:此为一个自然段,此段话老子解释了“绝学无忧”。

戴营魄抱一,能毋离乎?,故曰:绝学无忧。

凡物皆是有差别的客观实在,凡物之间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

人是自然的产物,人亦是有差别的存在,人之间亦是有差别的对立关系。

人是思想上的“现实之我”与肉体上的“自然之我”的有差别存在。

“现实之我”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故“如春登台”。

“自然之我”以“道”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故“如婴儿之未孩”。

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故曰“未央哉”。

儽儽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

王弼:略。

原成:此为一个自然段,此段话老子解释了“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

槫气至柔,能为婴儿乎?,故曰:相去若何。

“现实之我”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故“众人皆有余”。

“自然之我”以“道”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故“愚人之心”。

凡物皆是有差别的客观实在,故曰“无所归”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淡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

王弼:略。

原成:此为一个自然段,此段话老子解释了“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修除玄监,能毋有疵乎?,不可不畏。

“现实之我”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故“众人皆有以”。

“自然之我”以“道”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故“独顽似鄙”。

凡物之间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故曰“无止”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王弼:食母,生之本也。人皆弃生民之本,贵末饰之华,故曰“我独欲异于人”。

原成:王氏曰“人皆弃生民之本,贵末饰之华”,这不符合老子本义。

抑制好恶之心,不衍生爱恨之情,以百姓为刍狗,此谓之“独异于人”。

“自然之我”乃“现实之我”食母,故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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