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迷过高达一段时间。有天跟妈妈走在商场上,看见独角兽三形态的模式,跟妈妈戏谑说,如果我能拥有那副模型,便死而无憾了。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是夸张了。因为我后来也买到了那副模型,但它在我心目中却是没有那么重要了。
后来也喜欢过不少的东西,但是我们开始学会排序,一些事情是不可或缺的;一些事情是可有可无的。
一个习惯、一件事情、一个人。总有一个东西会戳中此生的痛处,近段日子的深夜,与许多朋友促膝长谈,发现了他们对这个世界最大的野心。
“以前我喜欢练字,硬笔毛笔都有所涉猎,但现在工作了才发现,在你没赚够养老钱之前,所有的爱好都只能是赚钱。”朋友歪歪跟我说。
歪歪的哥哥留过洋回来,现在开了家卖爆款衣服的淘宝店,因为家里给足资金让他放手去做,倒也做得很好,听说明年就要跟女朋友修成正果了。而歪歪才刚从大专学校毕业实习,她浪了二十年,挺开心的,却又一事无成。
“我觉得家里人总是偏袒我哥哥,小时候好吃的都给他,长大以后他挣着钱了,饭桌上讨论的又是他。我妈跟别人喝茶聊天,从来不会聊到我,好像我现在给她丢脸了一样。”
歪歪抽烟的时候特别酷,她说,人生在世,一定要给自己争口气。
总有一天,我要让家里人都对我刮目相看。
如果跟朋友说你是开书店的,许多人会为你侧目。但实际上,开书店并没有想象中的轻松简单。
露露是团队里的成员,那时她刚辞掉了稳定的工作,要在家乡城市开家独立书店。大家对她的热枕喜忧参半,些许是羡慕,更多的是忧虑。
一厢情愿的买卖通常都是赔本生意。现在很少人去问工作喜不喜欢了,人们更关心这份工作挣不挣钱,能挣多少。
更可笑的是一些咖啡厅、民宿、书店本身没有多少沉淀,却是打着情怀的招牌在圈钱,跟他们请教多了却是一问三不知。
但露露最后真的把书店梦落实了,从选址、装修、买书步步走来,我们的担忧都变成了艳羡。
这让我想起浩天旧书店的吴叔,实体书店越做越小,大家围在一起聊天,都是摩肩擦踵的,以前红极一时的书店现在都冷落了,只剩下吴叔千辛万苦积攒起来的发黄的旧书籍。
这样的工作,吴叔的儿子都嫌寒酸。二十年兢兢业业,想起这些书店人,不由得心生敬畏。露露跟我说,能坚持喜欢的事情,就是野心,就是骨气。
妈妈小时候教我说,做人要知足常乐,但实际上,做人还是要有野心的。有梦想的朋友,每天都严于律己,胸有成竹,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而无所事事的人,每天闲得发慌,度日如年。
如果你不能飞,那就奔跑;如果不能奔跑,那就行走;如果不能行走,那就爬行;但你无论做什么,都要保持前进的方向。
——马丁·路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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