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经常读书的人,也不是不爱,是懒惰吧。很多时候,相对于游戏尔尔,我还是倾向于去读一些文字。读时我会心生羡慕,在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还是喜欢读书的。
我也会偶尔写一写,但不是刻意,往往是生活琐事的附属品。虽没有好的文笔,却是我输出感情的一种方式。
身处这个浮躁、慵懒为年轻人主要标签的社会里,读书之人仿若是有“逐臭之夫”的味道。可笑的是,我竟然也被这种风气驱使了三年。四年大学时光逝之有三,好在现在心境有所改变。忘记是在哪里看的一句话:当你认识到自己什么都不会的时候,恰恰是最早的时候。从某些角度来说,言之有理。而我在前些日子里,恰如是我心境变化的分水岭。我遇到我喜欢的英语老师,随之于英语的态度由百无聊赖到兴致盎然;偶然间又看到一个好的读书写字平台,使我至少有一个保留趣味的地方。
似乎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希望不算太晚。晚安,追逐梦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