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如花在野》。
上午,因为要等候文件打印排版,随手带上了借阅的这本书。翻看到第三页时,惊呼这些可爱的花器、花材和文风,不要太对我的胃口呀。心想,一定要买一本回来收藏。生活怎可以缺少插花这项乐趣呢。
《有顶天家族》里有句,“除了让生活过的更有趣,无事可做啊。”乍一读,有点惊恐。可是细想,简直不要太认同。但凡对这句话点头的人,一定对“有趣”有着广度和深度的认识。一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自己变得轻松起来,那些曾经想用一本正经掩饰住的内心的小可爱,正蠢蠢欲动地要冒泡泡了。
挚爱一切粉色,爱摆弄花草、精致文具、美食、小物、甚至是俏皮的鬼点子……都曾是我生活里“乐趣”。却怕被别人看轻,一度矛盾地想要“断舍离”。如今想来,为什么要活成别人的标准。30多岁的女人为什么一定要优雅、干练、成熟呢,可爱有趣也不失为一种魅力啊。如果,丧失了有趣,人生还有何“生趣”可言呢。
有趣即正义!不妨活得“在野”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