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遇到乞丐总是同情心泛滥,多少都会给点钱,或许是真的觉得可怜,或许是不给良心不安。但我是真的不喜欢乞丐,赤裸裸地展示自己的生理残疾(暂不说是真假),所以我即使给了钱也会迅速走开,遇到很恐怖的残疾直接选择绕道而行。
后来高中时读到毕淑敏的一篇文章《坦然走过乞丐》,读完之后跟她一样,“从那以后,我可以坦然走过乞丐身旁。对那些慷慨解囊之人不再仰慕,对那些扬长而去之人也不再侧目。”
又想起这篇文章是因为今天遇上一对老夫妻。我和朋友买完水果走回学校。在校门外的人行道上,这对老夫妻拦住我们说口渴,向我们要点橘子。
我朋友打开袋子让老婆婆自己拿。我的水果袋缠住了,弄了半天终于拿出一个给老爷爷,他向我要第二个,我准备给时看见老婆婆竟然拿走了我朋友的一大半袋桔子(朋友的买是小桔子,我的是大柑橘)。朋友愣住了,我也警觉起来,心想即使再口渴也够了吧。我再看看这对老夫妻各背了一个大口袋,里面的东西鼓鼓的,更让我怀疑,便不肯再给,我们俩赶紧走掉了。
我们还没反应过来,刚走出十几米,他们又拦住了一个男同学,这同学也提着一大袋水果。我们在十几米外停下来看。不对,这同学竟准备掏腰包。我赶紧用手势叫他别给。他注意到了我们,最后没给钱,缠了好一会儿也给了水果。
那男生走过来说注意到了我们的提示,猜到应该是骗子,但听出那对老夫妻是河南口音,而他自己也是河南人就给了他们一点水果。这里没有黑河南人的意思,只是外地人在另一个省行骗也是一种常见的行骗现象,而我们当时却没有注意他们的口音。
当我们正讨论着,还没走远,老爷爷又拦住了一个只背了一个小包的男同学。这就对了,他们的目的是要钱,要水果只是第一步,没有提东西就直接要钱。还好那同学直接走开了。
后来我也不去计较他们是不是骗子,只是想想近些年遇到的乞丐,对他们,通常都是扬长而去,尤其是以展示自身残疾躺路边的。不过经常遇到些要钱坐个公交地铁的,一般都会给。遇得最多的一种情况,是拿个聋哑人残疾证要钱的,开始我也给过,后来遇得多了,再不给了。
今年我一个人去厦门旅行,沿着白城沙滩走到了游客较少的地方,一个装扮成米老鼠的人走来跟我合照,完了还跟我握手,我以为是海滩的工作人员。结果他取下米老鼠头套,是个二十多岁的男子,模样跟常人无任何区别。结果他拿出聋哑人残疾证,要给钱。心想我自拍得好好的,你自己要凑上来合影还要我给钱,不说话就能证明你是残疾人吗?当然不给。还好他识趣的走开了。其实我认识两个哑巴,知道他们不会是完全不说话的,而是用咿咿呀呀的哑语配合手势来表达意思。
路边的乞丐,有很多种,真假难辨。相比之下,我更愿意对用自身才艺或手艺打动路人的行乞者慷慨解囊,甚至只是安安静静在身前放个碗;而对暴露自己惨不忍赌的躯体和悲天跄地的惨状的人(何况这样的人大多是骗子)扬长而去甚至绕道而行,不会有任何的于心不忍和良心不安。
《坦然走过乞丐》还有最后一句话:“当然了,也积极向正规机构捐助并期待他们的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