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我想泪奔,可不知道给谁说比较安全。今天领导让我把转办单给派出所发了,我想看看自己的有没有问题,就随手把前面的翻了翻,令我惊讶的是,我竟然看见了一位故人。
那是我结婚前和我一起租住的女孩子,当时她家里很淘气,她就出来住了。一天晚上3点多,她的姑娘发烧,来找我陪她去医院,我就去了,后来又找我借100块钱,我也借了。因为我们年龄差不多,所以下班了有时候一起转转,她老说我单纯,别人问啥就说啥,要转弯呢。
后来,她搬走了,再后来她来找我,心情很不好,我带她去大众浴池洗澡,出去散心,她看着我穿着新衣服说很羡慕我,再后来我要结婚了,她主动来找我,还和她老公一起并且随礼100元,让我很感动。
自此以后,我联系了她一次,说是在宝鸡卖衣服,没有说几句,就再无联系。
那时候也没有微信,有时候出去巡查,经过川口河,我也在想要是恰巧遇见该多好。
没想到以这种方式遇见了,她的老公出车祸去世了,她现在一个人租住在廉租房带着两个孩子,而且又和别人同居生了一个孩子,没有钱为什么要生那么多孩子?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