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星期天,绵绵细雨下了一整夜终于天亮时停止。秋风吹起了一地的落叶,秋真的来了,有些凉。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到处弥漫着桂花的香气,让人更加心旷神怡。
嘟嘟一早已在小区內晃悠,看我出来连忙撅着四条小短腿,一蹦一跳,撒欢儿奔向我。邻居大爷正在家门口洗车,看见嘟嘟在我身边撒欢,漫不经心地说,嘟嘟家长终于出来了。我笑着跟他打了招呼,他又告诉我,嘟嘟经常跟他去菜场买菜,逛马路。我吃惊得长大了嘴巴,我家嘟嘟除了跟我散步,从来不出小区大门的。大爷说,你不相信啊,我带淡淡去买菜,它每次都跟着去。如此一说我信了,它是追着伙伴去的。
嘟嘟能够跟着大爷去菜市场,逛马路,说明对大爷还是有感情的。不过,大爷有点瞧不起它,说它像一只流浪狗,不像他家淡淡那么娇贵。淡淡是大爷家的狗,一身雪白,浅浅忧郁的眼神,安静地坐在门口,如其名,浅笑嫣然。若不是它的性别,我很想叫她白雪公主。
我说淡淡看起来温驯乖巧,大爷说确实如此,他经常带着它出去打牌,一打就是半天,淡淡就坐那里陪着半天,哪里都不去。这可了不得,换了我家嘟嘟,别说呆不住,就连陌生的环境它也很排斥。有一次,我被同事约到家里玩,嘟嘟跟着我到了那里,一看有许多陌生人,又是陌生环境,急得嗷嗷叫着直打转,看样子非常不自在,我只好把它送回家。
大爷虽然喜欢嘟嘟,言语间流露出的还是瞧不起,说它毕竟不是宠物狗,没有他家淡淡聪明。我再看看淡淡虽然看起来高贵,却没有嘟嘟活泼可爱,可能它被主人驯服得乖巧听话,大爷叫它坐着它就坐着,一动也不动。可我总觉得它的眼神有些忧郁,不像嘟嘟那样神采奕奕,虽然很乖巧,目光却有些呆滞,我逗了它半天面无表情,可能是岁数大了,反应也迟钝,不觉对它生出怜惜之情。
大爷问我每天给嘟嘟吃什么,我说遇粥吃粥,遇饭吃饭,跟我们一样吃。有时家里没吃的,就特意去买一些骨头和肉丝。最开心的是嘟嘟喜欢吃蛋糕饼干等点心,正常我吃一块,它吃一块,我俩就跟孩子抢食一样,吃得特别香。
大爷说他家淡淡都吃狗粮,我问吃狗粮有啥好处,它说吃了狗粮毛光滑,眼睛不长东西。按他说法,没吃狗粮的嘟嘟不会有好毛,偏偏嘟嘟长了一身很有光泽柔顺的长毛,至于它眼睛里长的息肉,那是有一次它害眼睛后留下的后遗症。最重要的嘟嘟长到四岁了,一直很健康,除了一两次的发热,也是静养一两天就好了。
因为没有刻意地去宠爱它,娇惯它,不仅仅它不是宠物狗,而是我们一直把它当作家人来陪伴,既然是家人,一起吃饭,一起休息,我们工作,它看家。我们没时间遛狗,它自己在小区內溜达。我们不用带它去宠物店洗澡,家里的有它专门的澡桶和洗浴品。
嘟嘟没生在富人家,条件与白富美有天壤之别,但它自由自在,即使跟我出门散步,我也从不用绳子拴住它,它也从不侵犯别人。每当看到被栓着的狗,我都会生出怜悯之情,世上还有什么比自由更珍贵的呢?人是如此,动物也一样。
嘟嘟品种一般,长得很一般,但在我们所有家人眼里是个宝。远在异乡求学的女儿每次跟我视频聊天时,都吵着把镜头让给嘟嘟,虽然嘟嘟每次听到女儿熟悉的叫声却找不到人,急得直打转,总算看到巴掌大的屏幕中女儿的头像时,激动地头动尾巴摇地打招呼,甚至用舌头去舔屏幕。
在老家的父母和南京的妹妹,也常常把嘟嘟问起,都说有段时间不见,特别想它,矮老头常吵着让我们把嘟嘟带回老家。弟弟更喜欢嘟嘟,每次来都会带些好吃的给它,嘟嘟不仅认得家里的车子,就连弟弟的车也认得,每次看见弟弟的车进小区,老远的就迎上去,比看到自己的主人还热情。
小区里的左邻右舍也都喜欢它,经常在楼上听到楼下有大人小孩喊着嘟嘟,大家不是带吃的给它,就是带上它一起散步,嘟嘟成了大家的开心果。当然,有陌生人进小区,它会一个劲儿地追过去喊叫,所以小偷一般不敢光顾我们小区。都说狗急跳墙,嘟嘟却因为生活惬意,自由自在,四年从未跳墙咬过人。
白富美和流浪汉生活在同一个小区,白富美淡淡高贵优雅,流浪汉嘟嘟自由自在,唯一遗憾的是,它们是同性,若是异性,日久生情,谁说不可以上演一场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童话故事呢?虽说大爷有点瞧不起咱家中华田园犬嘟嘟,说不准,流浪汉嘟嘟也未必瞧得上那尊贵的白富美呢!身份卑微,一样可以活出精彩。